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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不知道!”

陆平洋满意了,摸了摸程程的头说:“继续干活吧。”

……

程家习惯中午吃年夜饭,但陆家都是晚上吃年夜饭,这方面程蔓和陆平洲倒是不怎么讲究,属于怎么方便怎么来。

他们今年是跟李春华夫妻一起过年,年夜饭自然是晚上吃,中午这顿相对来说简单一些,有两盘菜就行。

但年夜饭菜品多,不能什么都留到下午忙活,所以吃完早饭后,程蔓就和李春华一起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虽然李春华腿脚没有以前方便,但天气好的时候站着不碍事,她又是个闲不住的人,比起坐在客厅看电视,她更愿意到厨房里帮忙。

程蔓也没有让她做太费劲的活,只让她择一择青菜,刮一刮莲藕萝卜的皮,琐碎但并不需要使力气。

程蔓自己则负责切,莲藕是要做藕夹的,需要切成片,萝卜则要刨成丝,用来炸圆子。

她们忙活的时候,陆平洲进来了,他已经贴好窗花,过来准备接手程蔓手里的活,但手还没碰到刀,就被她支使去把煤炉点起来,准备热油炸圆子。

生火是陆平洲擅长的事,也就十来分钟,火就旺起来了,陆平洲进厨房拿了口铁锅,架到煤炉上,然后往锅里倒油。

等锅里的油沸腾起来,程蔓也忙完了手里的活,依次将调好的面粉、切好的萝卜莲藕端到院子里。

但圆子最后是陆平洲炸的,因为炸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油点子溅出来,程蔓怕被溅到,所以炸的时候恨不得离油锅八丈远,而越是这样,裹好的圆子入油锅的动静越大,溅出来的油花也越大。

陆平洲实在看不过去,就跟她换了工作,她负责裹圆子,他则负责炸。

圆子炸起来,香味也跟着飘散开,贴完窗花从楼上跑下来的程程闻到香味,循着味道跑到了院子里,站在油锅前眼巴巴地看着……炸好的圆子。

程蔓看到后,让她去厨房拿了根筷子,戳了个萝卜圆子给她。

刚出锅的圆子外酥里嫩,萝卜丝切得很细,吃着又软又甜,程程吃了一个不够,还要再吃一个。

程蔓今年也是第一次炸圆子,看到闺女那么爱吃,心里高兴,又用筷子给她戳了一个,并让她进屋拿个碗,挟出几个让她拿给爷爷奶奶和叔叔尝一尝。

李春华三人吃过圆子后,也都觉得味道不过,差不多每人都吃了两三颗。

准备的时候不觉得,等两大盆圆子炸出来,程蔓才知道自己准备的料太多了,于是从厨房找出个碗,装着往前后左右的邻居家送了些。

虽然炸圆子不算什么稀罕东西,但多少总是一份心意,大家收到时都很惊喜,也表示了感谢,还有给回礼的。

有的人家回礼是她送圆子过去的时候给的,有的是过了会送过来的。

叶家回的是一碗草莓,让叶乔送来的。

程程一直很喜欢叶乔,但今天看到她格外兴奋,边跑过来抱她边大声嚷嚷:“乔乔姐姐你来啦!”

因为她突然提高的声音,程蔓看了她一眼,但没有多想,笑着对叶乔说:“看你过来她兴奋的。”

“我看到程程也高兴。”叶乔说着,伸手摸了摸程程的脑袋。

小姑娘一脸得意,又冲屋里喊道:“小叔!”

程蔓和叶乔同时转头,果然看到陆平洋从屋里走了出来,先喊一声嫂子,又问叶乔:“你怎么过来了?”

叶乔轻声说道:“我妈让我来送草莓。”

陆平洋哦了声,看向程蔓拿着的碗里堆起来的红彤彤的草莓,又问:“草莓好吃吗?”

“好吃,特别甜。”叶乔说着从碗里拿了颗草莓,递给陆平洋问,“你要吃吗?”

陆平洋伸出手说:“谢谢。”

草莓虽然新鲜,但个头并不大,两人交接时手指难免碰到。

陆平洋脸色自然,叶乔却很心虚,感觉到手指传来的温热后慌忙收回手,红着脸对程蔓说:“蔓蔓姐,我先回去了。”

“不再坐一会?”

“不坐了。”叶乔说完,转身匆匆往外走去。

陆平洋则神色如常地吃掉了叶乔给的草莓,点头说道:“确实挺甜,嫂子你也尝尝。”

程程连忙说道:“我也要吃!”

“少不了你的。”程蔓拿了颗草莓递给程程,然后自己也尝了颗,“确实挺甜。”

边说边又捡起两颗草莓,说拿去给陆平洲吃,再把剩下的交给叔侄两人,并交代道:“别都吃完了,给爷爷奶奶他们留一点。”

“知道啦!”程程声音清脆地答应下来,伸手从碗里又拿一颗草莓。

程蔓则拿着草莓去了厨房,陆平洲不仅是家里厨艺最好,也是身体最好的人,今天又不用去部队,做饭这种事当然少不了他。

程蔓进到厨房时,陆平洲正在剁肉,两只手腾不出来,便直接张开了嘴巴。程蔓知道他的意思,将草莓上面的绿叶摘掉,塞进他嘴巴。

草莓入口后,陆平洲将其咀嚼咬碎,冰凉清甜的汁液随之溢出,他随口问道:“叶家送来的草莓?”

“嗯,让乔乔送来的。”程蔓点头,没一会又轻声说道,“我感觉平洋和乔乔之间怪怪的。”

陆平洲边把排骨剁得咚咚响,边随口问道:“怎么怪?”

“气场怪。”

陆平洋失笑:“气场?”

“就是……”程蔓思索着说,“刚才程程来送草莓,平洋听到动静也出去了,两个人说话看起来好像很大方,但是他们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为什么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当然是因为害羞啊。”

陆平洲听出来了,停住动作问:“你的意思是……”

“我怀疑他们互相有意思。”

说是怀疑,但程蔓的语气又很笃定,陆平洲回想起来。

但去年夏天陆平洋住他们家的时候,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只知道两人都在启明星辅导补课,经常一起上学放学,可其他的事他还真不清楚,毕竟没看过两人的相处。

可话又说回来,年轻男女,相貌又都不差,朝夕相处久了,萌生出情愫也正常。

就是吧……陆平洲皱眉道:“平洋是我弟弟,叶乔是老叶闺女,他们俩在一起,以后我不是要比老叶矮一辈?”

程蔓唇角微抽,心想他可想得真遥远,成不成都不一定的事,他却连辈分问题都想到了,但这话她没说出来,只道:“分开论呗。”

“跟叶乔喊你姐,喊我叔一样是吧?”想到这事,陆平洲脸色倒是缓和了下来,心想叶乔跟他弟要是成了,以后总不能再喊他叔了吧。

总算是能跟媳妇同辈了。

程蔓猜到陆平洲心里的想法,失笑道:“你还记着这事呢?”

陆平洲回答得理直气壮:“她还这么喊,我当然还记得。”

“幼稚!”

……

程蔓刚说完陆平洲幼稚,没多久他就干了件更幼稚的事。

中午吃过饭,陆平洲就把陆平洋叫到了书房,也就是后者现在睡的房间,开门见山地问他是不是喜欢叶乔。

陆平洋心里一慌,脱口而出问:“程程跟你说了?”

陆平洲更惊讶:“程程也知道?”

一听这话陆平洋就知道自己误会了,但他也知道自己都暴露了,这件事肯定瞒不过去,便点头说道:“我是喜欢她。”

“她也喜欢你?”

陆平洋没回答,但他的表情泄露了一切,陆平洲继续问道:“你们谈对象了?”

“咳咳……”陆平洋轻咳两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没开始。”

陆平洲纳闷问:“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为什么还没有开始?”

虽然兄弟俩关系不错,但因为年龄相差太大,所以远没有到无话不谈的程度,何况他们现在谈论的还是感情方面的事,陆平洋难免有些不自在。

不过陆平洋没有敷衍大哥,老老实实地说:“我们现在都在读书,学校又不在一起……”

陆平洋没往下说,但陆平洲明白了他的意思。

虽然他和叶乔年龄学历相当,且都是军人家庭出身,各方面都很般配,就算两边父母知道了,也未必会反对他们。

但他们太年轻了,都还是学生,如果要处对象,他们要面对的不仅是三四年的异地恋,还有毕业后的去向。

陆平洋读的是军校,毕业后肯定是要进部队的,至于能去什么部队,他自己说了不算,要看上面领导的考虑。

分到了大城市还好说,单位多就业机会也多,叶乔如果愿意,也可以分配过去。

可如果分配到山沟沟里,就算叶乔是大学生,工作也不好安排。而且她读了那么多年书,她家里肯定希望她未来能有好的前程,就算她自己愿意为了家庭牺牲事业,她的父母也不一定能答应。

其实这几年风气开放不少,自由恋爱早已成为主流思想,年轻人分分合合是很常见的事。如果陆平洋想今朝有酒今朝醉,把关系确定下来也行,等矛盾到了无法调和的程度再分手呗。

但这样固然痛快,从某些方面来说,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陆平洋不是这样的人,所以踌躇不前。

陆平洲确实不是擅长跟弟弟讨论感情问题,帮忙出主意的兄长,而且他认为陆平洋的谨慎没有问题,越在意才会越郑重,所以他不会怂恿弟弟不考虑未来直接把关系定下来,也不会轻描淡写地劝他放弃。

这是陆平洋的人生,以后的路要怎么走,需要他自己想清楚。

因此,陆平洲不但没有当知心哥哥,还故意谈起弟弟的黑历史,问道:“去年你怎么说的来着?哦,先立业再成家,你还记不记得?”

陆平洋:“……”

作者有话说:

二更合一,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