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士绅逃跑】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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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伍嘉塘。
刘家虽已分成两户,但只体现在户口本上,依旧合住在祖传的大宅里。
家里的许多佣工,都在白天打发回家了。
待得三更时分,刘同升摸黑出门,包括小孩在内,他身后跟着二十六人!
不论男女,皆带着细软离开。
刘同升已经四十九岁,但身体还比较强壮。
历史上,他考中状元,崇祯问其年龄,回答说五十一。崇祯赞叹道:“你长得像个少年人!”
刘同升自己背着三十多斤银子,他的兄弟和子侄辈,同样背着银子。
一家二十多口,摸黑来到小河边,中途刘同升还摔了一跤。
河边早就备好船只,由于害怕掉进水里,登船时只能点亮灯笼。从小河驶入同江,又从同江驶入赣江,天明时分,已经出了吉水县地界。
分田之后,他们家还剩400多亩地,现在不要了!
他们家还有2000多石粮食,也不要了!
甚至,家里还有些银子,实在是拿不动,也都不要了!
放弃一切,举家逃离吉水,只因他们看不到希望,觉得在赵瀚的地盘过得憋屈。
历史上的刘同升,满清刚攻入江西,离吉水县还远着呢。他就抛下土地,举家搬去福建,然后捐出财产募兵抗清。
也算是抗清志士。
赵瀚强行分田,刘同升为保家族,暂时可以选择忍耐,但有些事情他不能忍。
其一,不准蓄奴。即便可以有佣人,但哪像以前方便使唤?而且不准雇童工,十二岁以下的仆僮也没了。
其二,不准纳妾。这个法令没有强制执行,只在小妾报官的时候,官府才会出面制止。
虽然严格遵照了《大明律》,但刘同升心里很不爽。要是啥都按《大明律》来搞,那士绅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大明律》非但禁止平民蓄奴,还不准地主役使佃户抬轿呢。
如果说,前面两项都能容忍,那刘同升最不能容忍的,便是赵瀚极其不尊重人才!
刘同升不但八股做得好,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甚至研究过兵书和术数。
可投奔赵瀚之后,只给刘同升两个选择。
一是在总兵府做普通文职,二是下乡去协助农会分田。
刘同升先是选择做文职,干了几天就不耐烦,因为那是文吏的工作。他堂堂举人,居然被扔去做刀笔吏,而且还是最普通的刀笔吏。
接着,刘同升申请下乡分田,这次只坚持了一天。
他以为自己是去指挥分田的,结果到了田间地头,居然要亲自下田丈量。这已经不是文吏,而是皂吏的工作。
皂吏是什么?
是贱役,形同贱籍,儿孙不能参加科举!
前后两份工作,刘同升感受到莫大的侮辱。
他的一位举人朋友,为了攀附反贼,倒是积极参与分田,还因此破格提拔为镇长。
可镇长算什么鬼东西?
庐陵县有八个镇,吉水县有七个镇。那吉水县的镇长,相当于七分之一个县令?
这种乡野官职,给刘同升他都不当!
更可气的是,那位举人朋友,就因为睡了一个妓女,现在居然被抓起来等待审判。
刘同升的弟弟,把庶出女嫁给总兵府的官员,想要借此获得总兵府的照顾。
可跟大族联姻的总兵府官员,竟被赵瀚全部降职调用,完全不给士绅留一点空间。
如此种种,倒行逆施,让刘同升深恶痛绝。
他宁愿不要土地,不要粮食,只带着银子跑路,也坚决不在赵瀚的治下过日子。
刘同升站在船头,眺望两岸的春日美景,感觉是那样的畅快,仿佛脱离牢笼的自由鸟儿。
至于田野之间,衣衫褴褛、辛勤劳作的农民,已自动成为美景之中的一个点缀。
……
总兵府。
萧焕进来报告说:“总镇,已经举家逃走好十几户士绅,咱们不可能整天派人监视。”
“为何要监视?”
赵瀚笑道:“让他们走,留下的土地、房屋和钱粮充公,我还缺他们那几家士绅?”
李邦华默然无语,士绅果然离心离德了,他做的许多努力都付之东流。
赵瀚却轻松无比,笑着说:“李先生,他们应该不是因为邹家而逃走的吧?”
“不是,”李邦华说道,“是总兵府的联姻官员被降职,还让读书人从低级官员做起,这才绝望而走的。”
赵瀚叹息道:“真正愿意做事的,我又哪里亏待过?就说那举人王元禄,分田时稍微卖力,就升他去做镇长,比普通士子晋升快无数倍。我甚至都想好了,一旦拿下泰和县,便提拔此人为泰和知县,算是为士绅子弟树立楷模。谁知此人烂泥扶不上墙,竟然醉酒强暴女宣教员!”
李邦华摇头说:“你觉得镇长是官,他们却觉得镇长是吏。”
“连一个镇都不愿管,我敢让他们去管一个县?”赵瀚笑着说,“反正底层士子无数,我也不缺读书人,士绅子弟想跑就跑吧。”
李邦华不想讨论这个话题,就像赵瀚所说的那样,江西底层士子无数,还真的不缺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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