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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

大唐使节团内,李彦枕着空的胡禄睡觉,睡得很香。

“怎么还不来?”

吐蕃迎接队伍中,勃伦赞刃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素和贵被逐走,也有个好处,就是他可以亲自指挥那些“盗匪”,来问候远道而来的大唐使者。

勃伦赞刃论口才是招架不住了,夷狄动手不动嘴,咱们就来武的。

看看你们在遇到了袭击后,还能不能这么豪横!

正期待着接下来的好事呢,不远处睡觉的李彦猛然睁开眼睛。

他侧耳倾听片刻,立刻将身旁满装箭矢的胡禄挂在腰间,弹身而起。

来到彭博通、王孝杰面前,李彦拍了拍两人,做了个手势后,向着狮子骢掠去。

翻身上马,一夹马腹,狮子骢瞬间提速,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跃过马车,飞奔出去。

整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顺畅得不可思议。

勃伦赞刃都没具体看清,就见一道黑影策骑奔游,消失在视线中。

他先是一愣:“马蹄声怎么那么轻?”

然后脸色微变,翻身而起:“不好,是马蹄裹了布,此人早有准备!”

确实,狮子骢的四蹄,早早裹上了软布。

这种软布会使马匹失去对地面的触感,导致奔跑速度降低,并不能常用。

但狮子骢是名副其实的千里马,降低了马速也是快如闪电。

李彦就害怕对方要跑,睡前就做好准备,此刻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策马疾行。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足足十多里外远的地方,李彦堵住了来者。

一队吐蕃骑兵。

人数不多也不少,大致有七八十人,但除了前面几骑打着火把外,后面都策马牢牢跟上,在夜里疾行。

这是很不容易的,古代人由于营养不良,雀盲病症较多。

雀盲就是夜盲,夜间即便有火光,也很难看清东西。

最好的法子就是多吃肉和动物的肝脏,孙思邈则提出用泡枸杞来治疗。

在吃肉方面,吐蕃人还是有优势的,他们就是以高热量的肉食为主,才特别需要茶。

不过能餐餐大肉的,也是豪酋贵族,而非普通平民。

在军中能夜行奔袭的,数目不会多,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悍卒精锐。

此时李彦刚刚逼近,为首的年轻骑兵就猛然勒马,警觉的目光扫视四方。

素和贵来到他的身后:“乞力徐玛本,为什么停下?”

玛本是军官的称呼,乞力徐开口:“我有种不安的感觉!”

素和贵眉头皱起:“目标是唐人的使节团,不是唐人的军队,你不用如此紧张!”

乞力徐瞥了他一眼:“你不懂,这种感觉曾经拯救了我的生命,是我在一场场搏命厮杀中培养出来的……”

素和贵不耐烦这个年轻人所谓的直觉:“我再强调一遍,你们只需要把大唐送给赞普的礼物尽可能的抢走,如果抢不走就毁掉,礼物只要损毁了一车,使节团就颜面大损,噶尔如本能顺理成章的将他们带往军营,这件事难不倒身经百战的你吧?”

“此事确实不难……啊!!”

乞力徐微微点头,猛然朝后一仰。

“嗖!!”

电光火石之间,一柄箭矢擦着乞力徐的脖子飞了过去。

凌厉的力道撕开空气,哪怕没有射中,也在他的脸颊上犁出一条凄厉的血口,半边耳朵直接被撕掉。

乞力徐勃然变色,强忍剧痛,翻身后仰,狂吼道:“敌袭!!”

“哦?很强的武感啊!”

乞力徐和素和贵用藏语交流,李彦起初还想听一听对面讲什么,发现听不懂后,就直接痛下杀手。

他刚刚的一箭经过短暂蓄势,此人居然能于千钧一发中避过,实力不差。

原本准备擒贼先擒王,将为首的将领率先射杀,现在他目标一转,立刻转向最前排打着火把的骑兵。

嗖!嗖!嗖!

一箭三连,李彦弯弓有先后,但由于极为精妙的劲力控制,三根箭矢几乎是不分先后的射到面前。

尚且反应不及的前排骑兵,全部胸前中箭,发出极为短暂的急促惨叫,直接跌落马去。

“居然穿了甲胄?”

李彦目光又是一凝。

论单兵装备,别说大唐周围,这个时期的世界各国,恐怕都没有大唐这般奢侈。

吐蕃士兵的军备更是可以用寒酸来形容,贵族都不能普遍穿得上甲胄,还指望军中着甲?

但第二箭射杀的吐蕃骑兵身上,却露出了甲胄。

“大非川之战缴获的唐军甲胄么?”

李彦的眼神一寒,手如残影般摸向胡禄。

每一根箭矢搭在弓弦上的刹那,就代表着将有一员吐蕃精锐丧命。

“点火把!”

“他只有一个人!冲!!”

从黑暗中射出一根根夺命箭矢,眨眼间就带走了七八条性命,半边脸鲜血淋漓的乞力徐并无退避的意思,咆哮起来。

身后一排排火把点起,将黑暗驱逐,也将李彦单人匹马的轮廓勾勒出来。

吐蕃骑兵纷纷呼啸冲锋,同时也取出弓箭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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