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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前者的就不用说了,汉斯就是典型并取得了成功。

选择后者的代表就是日不落……他们将这种慢下来的坦克称作步兵坦克,其在公路上行驶的最大时速才12公里,步兵跑步就能跟上。

如果坦克不是以最大速度而是普通速度前进,步兵慢跑甚至是走路都能同步。

毛熊在坦克速度上没有选择后者,因为它的坦克速度够快,T26算慢的都能达到30公里的时速。

但其坦克速度仅仅只是为了在战场上能与敌人坦克作战,在战术方面其实是选择了后者,也就是坦克空有速度却慢下来作为步兵的辅助与步兵一同前进。

比如像安德罗维奇说的,将六十辆坦克编成一个坦克团,带着一个团的步兵如果不步行,那么需要多少辆汽车才能将这个团的步兵装上?

这么多的汽车加上坦克会拉开多长的队伍?

这么长的队伍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赶到目的地投入战场?

安德罗维奇当然明白王学新这话的意思,他拿起编制计划书朝王学新扬了扬,问:“你的意思是,像你这样编成一个营,这个坦克营就能快速机动?”

“当然!”王学新回答:“三个连的步兵,以一个连需要3辆汽车计算只需要9辆汽车,再加上补给车辆充其量只需要十几辆,整支队伍包括坦克在内只有七十几辆车,这在可接受的范围。何况战斗通常不会全体一批出动!”

这其中T34连肯定是要分离出去的,因为T34的时速达55公里,几乎是T26的两倍,如果将这两种坦克混编在一起肯定会出现速度上的不协调。

后来王学新才知道……在这方面的想法也与安德罗维奇相悖,毛熊恰恰是将这些坦克混编在一块作战的。

不过这也不意外。

毛熊把坦克当作步兵的辅助,于是反正速度都慢到步兵的程度了,混编的速度差异就不需要考虑。

然后一支坦克部队里又有轻坦又有中坦,中坦对付敌人坦克部队,轻坦就对付敌人步兵,简直完美。

但想像是一回事,实战又是另一回事。

真实的战场往往是运动战而不是呆在一个地方摆开阵式双方都准备好了才开战。

毛熊这样的编制打防御战还好,一动就会因为速度不同无法协调,于是很容易出现各自为战被敌人各个击破的情况。

安德罗维奇皱起了眉头。

他发现这种编制与毛熊此时的敌人也就是汉斯有些相似。

确切的说不是编制相似,而是战术思想相似。

“不,我们不能这么做!”安德罗维奇反对道:“我绝不同意这种作战方式,坦克在缺乏步兵和炮兵的掩护下冒进,很容易遭到敌人的炮火和步兵的进攻和损失惨重!所以,你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按你这么打……只会是对坦克的一种浪费,我们的援助将毫无意义!”

王学新突然有些理解毛熊的坦克战术了。

他们或许并不是把坦克当作步兵的辅助,而是认为需要相当数量的炮兵和步兵才能保护坦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