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破壁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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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二十五年年底设置的天竺都护府,其实远没有安北都护府层级来得高,重视度也远不如。
程处弼接手的状况,有点类似汉朝平稳期的西域都护府,地方上邦国林立,都护府的主要工作,就是仲裁和监护,其余治理施政,基本就是随缘。地方邦国只要不闹事,就算是业务圆满万事大吉。
自“天竺地”原本形式上统一的王朝解体之后,大量的军阀、土王、土公、部落,都各自为政。整个“天竺地”能够充当货币职能的东西,除了贵金属之外,就是从中国进口的绢布、瓷器。
瓷器这一项很特殊,是一种定制瓷器。比如说一个装水的瓶子,它可能就充当五只羊或者十只羊的价值;一只大尺寸的盘子,可能就充当一只羊或者十只鸡……一切都交给了市场去调解,几百个“国家”密布恒河两岸,大瘟疫状态下,博弈效率非常高。
除此之外,“广交会”带来的先进纺织技术,使得“东天竺故地”,也就是原先的高达国,成为了“天竺地”为数不多已经实现规模产业地区。
并非是香料、调味料这种高价值商品,而是黄麻。
麻纺业相当发达,整个恒河流域,除了丝绸之外,黄麻布就是次一等的流通货币。
因为地理气候的缘故,“天竺地”服装相对简陋,并没有发展出类似中国那样高度发达的服装体系。所以布匹这个“匹”,是用不上的。
所有交易的黄麻布,都是“卷”。
分大中小不同等级的“卷”,大卷可能值一贯,中卷可能值五百文,小卷大概在一百文上下。
但即便是黄麻布,也不是底层可以随随便便就能够消耗的。
所以为了保证底层的经济活跃度,“天竺地”进口了大量的开元通宝,其总量固然是比不上东海,但也有两三个中国雄州的规模。
利润相当可观。
围绕钱币这个事情,帝国高层一直在推动的,就是效仿始皇帝,针对币制进行立法改革。
而天竺都护府,除了军事职能之外,还捞到了一个成文立法的权力。权力不大,还受多方监察,主要也是为了“天竺地”的地方法律法规建设。
不过如此一来,整个天竺都护府,就等于是“分封”出来的地方强权。
只不过以往是周天子分封百国,而这一回,是中央政府“分封”了一个低配版本的天竺“周天子”出来。
有了这个“周天子”,再进一步去经营“分封”更低配版本的“列国”,至于这个“列国”之中,有多少皇唐天朝的权贵,这不是中央政府要关心的事情。
归根究底,只要程处弼能够从“天竺地”把钱收上来,怎么搞都可以。
以“天竺地”的特殊地理位置,根本威胁不到中国的核心农耕区。
整个天竺都护府的编制,其职能绝非仅仅是“监护”,超出军事层面上赋予的权力,是朝野之间的共识。
李皇帝下定决心,愿意给贞观朝“冠军侯”这么一个“超级”权力的重要因素,就是弘文阁在收集到大量反馈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至少“天竺地”每年可以贡献朝廷最少两百万贯的纯利。
当然这个“纯利”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进入到中国腹地,就是具体到实务操作上。可能是税收,也可能是入贡,甚至还有可能是投献甚至是捐赠。
总之,这是一个不让李皇帝费心,还产出不菲的大型奶牛。
更何况,敦煌宫离“天竺地”是如此之近,就碛南州又随时具备调拨一千正规军的实力,足以镇压“天竺地”短期内出现的任何一种叛乱行为。
再加上蕃地整合的效果,高原陆续迁徙前往南方低地的部族,总人口已经超过了二十万。这二十万人口,生存在高原地区,就是纯消耗,但给李淳风打工,那就是纯产出。
恒河以北的大量割据政权,其中凡是被唐朝巨头掌控的,无一例外,其邦国的正兵,都是蕃人。
勃律国几十个王子,都已经拿到了“校尉”差遣,身份也从蛮子,洗白成了唐人。
在恒河流域的奴隶贸易中,成为顶级帮凶的势力团体,就是勃律国内部的老牌“法主”一系子孙。甚至是象雄国主这一脉,也远不如勃律王族。
即便勃律国已经申请了去王号,但李皇帝还是给了一个“归德郡王”的头衔,并且勃律国王族,也被赐姓为李。
和其他部族邦国不同,勃律国因为接触皇唐天朝非常深入,也就深刻明白,想要保证自身这种“超然”地位的时效性不是永久的。
有识之士很快就算了一笔账,国内精英立刻统一了意见,决定入贡唐朝的时候,就申请内附去王号。
这种付出看似很大,但勃律法主这一系的人马,却成为了唐朝镇压蕃地、天竺地的重要依仗。
甚至可以说是左膀右臂也不为过,若非蕃地的重要性实在是太低,否则勃律法主的江湖地位,理论上要比怀远郡王李思摩还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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