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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如念念不忘的提醒。

“知道了。”傻柱应了一声,然后洗漱清醒了一下,吃了点儿东西,就穿戴整齐,悄悄出门了。

凌晨两点,正是别人家睡的最香的时候。

周围万籁俱寂,非常安静。

傻柱又是去投机倒把,所以就怕发出声音被人知道。

所以从出门就蹑手蹑脚,像极了做贼的。

“妈的,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出了四合院,傻柱忍不住啐了一声,眼下的日子虽然赚钱,但是见不得光。

他现在很怀念以前当大厨,带着徒弟,每天带点儿吃的,然后看别人羡慕他的眼神。

那时候,在四合院里,他算是最风光的人,哪轮得到赵晨华?

可现在倒好,四合院里最风光的人,成了赵晨华。

而他何雨柱,一落千丈,成了见不得光的人。

傻柱摇摇头,一路走着,轻车熟路,去了鸽子市。

鸽子市的地方很偏僻,周围地形也复杂,小胡同交叉起来,错综复杂。

能在这里形成鸽子市,原因就是怕被抓到投机倒把,一旦情形不对,能利用地形,好逃脱一点。

等到傻柱去了鸽子市,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鸽子市也开始有不少人摆摊。

粮食,猪肉,甚至是衣服,手表,收音机。

一切紧俏的物资,在这里都能找到。

不过价格肯定高不少。

鸽子市没有别的地方的嘈杂,大家都很安静。

黑漆漆的,如同鬼市。

毕竟做的是投机倒把的生意,所以众人也都形成了默契。

比如买卖双方,都不打听对方的身份,更不要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想要买什么,自己看清楚一个大概,然后商量价格。

合适了,就开手电筒看货,不合适还是摸黑,谁也就当没见过谁。

而且,每个来的人,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眼睛不露脸的那种。

这样下来,伪装的外表,加上黑暗的环境,就算是熟人,大概率走个面对面,都彼此认不出来。

不过,也有例外。

就像傻柱,他这人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走路大大咧咧的,喜欢摆一个气势出来。

所以他一出现在鸽子市,就让人给认出来了。

而且认出他的人还不少,一个是卷毛旁边的人,他们都在鸽子市混饭吃,自然相互熟悉。

这人也知道卷毛跟傻柱有过节。

所以看到傻柱的第一眼,就戳了一下卷毛:“傻柱来了。”

“这家伙不是威胁过你,你打算弄他吗?”

“怎么样?做个局?”

做个局是他们这些混鸽子市的人常说的,是准备要坑人了。

卷毛看了一眼傻柱,冷笑一声摇摇头,说:“先不忙。”

“这傻子一头扎进来,也不懂里面的门道,所以就从老虎那边倒腾一点儿票,也不多,就算抓到,也没多大罪。”

“不值当动手,再等等。”

过年的时候,他被傻柱给威胁过,这仇他一直记着呢。

只是报仇不能不痛不痒,要坑,就要坑一次狠的。

最好是让傻柱进去个三五年,这样才能解他的心头之恨。

想到这里,他看着大摇大摆走在鸽子市里的傻柱,唇角勾起一抹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