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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会儿,楚酒酒觉得自己会了,她挑了一根针,一边舔嘴唇,一边小心翼翼的把线穿进去。

成功穿到针眼里,她立刻兴奋的对韩奶奶说:“我穿进去了!韩奶奶,你快看!”

韩奶奶施舍般的看了一眼,然后想起韩爷爷这些天一直在她耳边洗脑的,楚酒酒好面子,夸她她就会做得更好,于是,她勉为其难的夸了一句:“很厉害。”

楚酒酒听见,更有动力了,她跑到另一边,开始从被子的一端缝起,楚绍下工回来,洗了个脸,没看见楚酒酒,就来到韩家找她,一推门,他就看见楚酒酒用五体投地的姿势,正十分努力的缝被子。

见他过来了,楚酒酒立刻举起自己缝的那一部分,开心的跟楚绍展示,“你快看啊,楚绍,我会缝被子了!”

楚绍看了一眼,针脚歪歪扭扭,一段缝隙特别大,一段缝隙又特别小,如果这个冬天就盖这种被子,估计等不到十二月,他们俩就要被冻死在自己家了。

……

楚绍无情的把她赶下床,然后拆掉她缝的那部分,旁观了一会儿韩奶奶是怎么缝的,楚绍这回都不用练习,直接就能上手了。仔细看,他跟韩奶奶缝的别无二致,一看就是个特别好的裁缝。

楚酒酒不服气,她觉得是楚绍过于天赋异禀了,明明她缝的也很好啊,新手嘛,都是这个样子的。

紧跟着,韩生义回来了,他也帮忙一起缝,他缝的比楚绍还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用缝纫机轧出来的呢。

楚酒酒:“……”

等到晚上,韩爷爷也下工了,发现一大家子都在做针线活,韩爷爷寻思着,他也不能落后啊,于是,他把韩奶奶昨晚上就剪好的布料拿出来,开始勤劳的纳鞋底。

楚酒酒:“……”

所有人,就她一个废物。

呜呜呜。

吃晚饭的时候,楚酒酒闷闷不乐,韩奶奶打趣了她一句:“酒酒以后找对象,必须要找一个会干针线活的,你不会的事情,让你对象帮你干,这样,就没人说你了。”

韩爷爷笑着附和:“就跟我和你韩奶奶一样,我不会,所以我找了你韩奶奶,然后她慢慢就把我给教会了,酒酒别气馁,现在不会没事啊,以后长大了,让你对象教你。”

楚绍:“就怕你不会,你以后的对象也不会,到时候需要做被子做衣服,你还要抱着布料来我家,让我帮你干。”

楚酒酒:“……”

她面无表情的看着这几个人,都快用筷子把碗里的菜戳烂了,还是生义哥好,在这种时候,他从来都不会打趣她。

看向这屋里的最后一个“好人”,刚接触到楚酒酒的视线,韩生义就抿了抿唇,垂下头,然后装出一副神色自如的模样,看向自己的右肩膀。

楚酒酒:“……”

都是坏人!

棉衣做好以后,因为天气还没有那么冷,所以被楚绍放进了衣柜里,而棉被和褥子,已经可以铺上了。

楚酒酒出生以来,第一次躺在新棉花做的褥子上,那种轻飘飘的感觉,真的仿佛躺在云层里,舒服的楚酒酒忍不住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因为棉花足够,所以棉被,楚绍拜托韩奶奶做了两条,他和楚酒酒一人一条,柜子里还放了一条备用的。虽说冬天他们准备烧煤,那屋里就不会太湿,棉被也不会发潮了,但万一呢,多备一条,总没有坏处。

九月份种花生,收玉米,十月份,又该挖莲藕了。

新掰下来的玉米,别人家分得的都会搓成玉米粒,然后碾成玉米粉,留着做窝头、熬粥吃,而楚家,楚酒酒全都煮了。

总共也没多少,楚酒酒一天就煮八个,当早餐吃,她吃一个就够,韩奶奶和韩爷爷吃了一个,还要配点小菜,韩生义吃俩,而楚绍,他一顿要吃三个。

因此,这些鲜嫩嫩的玉米,在楚家总共待了没几天,就全都进了肚子。

如今他们家不缺粮食,楚绍挣的工分,再加上他俩的人头粮,每年可以分到好几百斤粮食,这些都是粗粮,而楚立强寄来的粮票,楚酒酒让楚绍都换成了细粮,现在他们是细一顿粗一顿的掺着吃,既增强了口感,又保持了足够的纤维摄入。

这里的玉米不如现代培养出来的水果玉米甜,但它别有一种农家的风味,煮着吃味道一般,烤着吃就超级香,光闻味道,就是一种享受。

自从把玉米吃完,楚酒酒就一心盼着即将到来的莲藕,莲藕这种东西,一般只在麻辣烫和冒菜店出现,楚酒酒原本对它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平无奇上,直到有一天,她妈妈带她去了一家私房菜餐厅。

服务员端上来一碗莲藕排骨汤,楚酒酒喝完,顿时把奶油蛤蜊汤从“最好喝”名单里踢出去,然后把它奉为了名单第一。

……

楚酒酒对这道汤念念不忘,很早她就把菜谱背下来了,她妈妈也一直说,要亲自给她做,只是太忙了,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楚酒酒可以自己做给自己喝了。

莲藕村里会分,每家每户好几根,一根好几斤重,能让各家吃上好长一段时间,至于排骨,楚酒酒肯定不能等到年底分肉了,就是她能等,莲藕也等不了,到那时候,莲藕早就缩成莲藕干了。

她跟楚绍说了不少好话,才终于说动他,让他拿出两斤肉票,去买楚酒酒想要的排骨。

排骨里面有骨头,卖的价钱却和肥肉一样,楚绍跟当地人的想法一样,都觉得楚酒酒这是脑子不好使了,然而没办法,楚酒酒很少会跟他提出她想要什么东西,她有求,身为爷爷,楚绍自然只能必应。

十月中旬,村里每天刮的都是冷风,山上落叶比平时多了一倍,但是很多树还是绿着的,有些小孩,已经穿上了笨重的棉衣,大人也放下卷了半年的袖子,开始张罗起过冬的事宜来。

风冷,水更冷,荷塘里的水冰冷刺骨,大家却还是要耐着性子走下去,在腐臭的淤泥里寻找那些美味的莲藕。

今天就是发莲藕的日子,村里人基本都去荷塘边上等着了,也有一些没去的,比如知青们,比起村里人,他们更“娇嫩”一些,受不了这种苦,再加上莲藕也不是多好吃的东西,所以他们宁愿少吃一点,也不想再过去劳动了。

往常丁伯云都是起带头作用的,不过这几天,他头疼脑热不断,着了风寒,他在自己的屋子里休息,其他人见状,自然也不会提出劳动最光荣这种口号,能休息一天是一天,反正大队长问起来,有丁伯云顶着。

知青点里,丁伯云半躺在床上,他们的这个知青点,是前几年现盖的,本来新房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也不知道当时盖房子的人是疏忽,还是偷工减料了,导致这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一到大风天,丁伯云就得盖上两层被子,连棉衣都得盖到腿上,不然半夜一定冷的直发抖。

他在这住了三年了,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环境,不过,他能忍,情况再恶劣,他也能一声不吭的忍下去,然后再找机会,摆脱这种情况。

俞建青躺在另一张床上呼呼大睡,只要不上工,他就这样,一个劲的睡觉,有时候丁伯云都怀疑他是不是身体有什么问题。

知青点一共两间屋子,左边是男宿舍,右边是女宿舍,两间屋子格局朝向都一样,当初大队长为了让这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能住的舒服一点,还特意给他们在屋子里垒起了单人炕,每个炕头都有一个小锅灶,既可以同时做饭烧水,又能保证每个人都暖和。

丁伯云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他正在写下乡的心得,自从开始下乡,他每天都会写上一篇,三年下来,都写了五六本了,谁也不知道他写这些干什么,又没有人能看见。

他正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外面有人喊。

“这是知青点吗?有知青的信!”

丁伯云听见了,他刚把笔记本放下去,隔壁就响起叮叮咣咣的声音,紧跟着,就是马文娟尖叫起来:“你干什么啊!我的暖壶,都碎了!”

李艳却不管她说了什么,她等了那么久,都快两个月了,她以为已经没机会了,没想到,她二叔还是没有放弃她,这不,他终于来信了!

李艳穿着一件小背心,连外衣都忘了罩,就这么横冲直撞的跑出去,然后拉着邮递员问:“信呢,我的信呢?”

邮递员可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他哪见过这么刺激的画面,直勾勾的盯着李艳胸口看了一秒,然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连忙扭过头,邮递员红着一张脸,大声喊:“同志,麻烦你把衣服穿好!”

李艳愣了一下,终于注意到自己没穿外衣,她不耐烦的皱起眉来,“你把信给我,我回去就穿!”

好家伙,不愧是知青,就是豪放。

邮递员心里这么想着,他赶紧把信拿出来,不敢再看李艳,他把信递到后面,“给,丁知青,就这一封。”

李艳刚要接,后面的马文娟听见了,一把把信抢过来,“嗨呀,看你急的,是给丁知青的,又不是给李知青。为一封都不是给你的信,你得赔我一个暖壶,李艳,你说你多不值当啊。”

李艳不信邪,她又把信抢回来,看见上面真的写的是丁伯云的名字,李艳气的身体都开始抖,过了一会儿,她狠狠的把信扔到地上,然后跺跺脚,转身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