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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齐羽恬帮她捡起,并好奇问道:“什么书啊?洛阳什么记?这字读什么?讲什么的?”

秦见月掀起眼皮看着他纤白洁净的后颈,还有柔软的黑发。

“就是,从前在洛阳有个寺庙叫伽蓝寺,讲的就是和这个佛寺有关的一些知识。”在略显嘈杂的楼道里,秦见月字正腔圆,稍稍提高声音讲完这一句话。

偶尔,也会在他跟前发生,这样十分刻意的表演和卖弄。

人对陌生人如何产生兴趣?条件之一,是那位陌生人有和自己趣味相投的一部分。

下一秒,秦见月得到齐羽恬的夸赞——“哇塞这听起来好厉害,怪不得你语文都能考150。”

突如其来的夸赞又为她提高了一点“回头率”。

然而,不要说回头,程榆礼连步子都没顿下来半分。

他是……真的没有听见吗?

终于到一楼,走到广场,人潮散开。

程榆礼步伐走得越发匆匆,很快就消失在这片滚滚流动的少年身影之中。

秦见月的卖弄失败了。

说不上失望,意料之中的被忽视已经让她习以为常。

而程榆礼此刻却看着她轻轻一笑,间接地告诉了她“实情”。他声音轻淡,语调倒有点佩服的意思——“以前替我们班班长买过这个,没想到你居然也喜欢读。应该让你跟他交流交流。”

秦见月愣了愣,一下成了哑巴。

最终忍不住苦笑了一声,笑她一厢情愿的徒劳。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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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见月又跟着程榆礼去见了一次奶奶,是沈净繁很想见她,喜欢听她唱曲儿。不过这回倒不是在她那低调奢华的四合院,沈净繁去了一趟青隐寺做义工,晚上叫程榆礼去庙里接她。

祖孙三个人到外面用餐。

奶奶是个好相处的人,她不像程妈妈那样面子上装着假随和,反而人很直率,因此喜欢就是真的喜欢,不喜欢也不会藏着掖着。

秦见月喜欢和她聊天:“奶奶您在庙里做义工多久了。”

“早得很,我年轻时候就皈依了,到现在少说也有四五十年了。”

沈净繁是个一开口唠就停不下来的,在菜馆里,她衔着一口糕点,含糊地说,“那时候庙里头香火倒是没这么好,特别是咱们这一带,没有南方那么热衷拜菩萨,道场都在南边儿。也就是这两年开始人多了些,平日里也忙。”

秦见月似懂非懂地点头,悄悄牵了牵程榆礼的袖子:“皈依是什么意思?”

程榆礼尚未开口,老太太抢在前面解释:“皈依佛门呐,皈依。”

秦见月一惊,又悄悄跟程榆礼说:“那怎么办,我刚刚点了肉。”

他憋不住笑:“没听过一句话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说时迟那时快,一筷子鸭掌被夹进嘴里,沈净繁竖着大拇指赞叹:“这芥末鸭掌,够地道。”

程榆礼也抬起手,一筷子夹到见月的碗里。

她咬进鸭掌,呛得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

身体在和入侵的食物作斗争。

奶奶的声音再次传来——“我记得从前咱们总来这家吃,老菜馆儿了,这老板跟我可熟。”

程榆礼微笑说:“您记性倒是好,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怎么不记得了?”沈净繁呵了一声,“你那会儿多小啊,跟小杨、小九在这胡同里撒丫子乱跑。踢什么破球把人家玻璃给cei了,大半夜的上咱家门讨说法,你爷爷让你给气得大半夜上医院,你不记得了?”

程榆礼是真没印象,失笑说:“那球指定不是我踢出去的,八成是钟杨那孙子给嫁祸了。”

沈净繁也笑眯眯:“我寻思也是,他是挺没规矩。”

程榆礼想了想,忽的问一句:“小九是谁?”

沈净繁啧了一声:“怎么连小九也不记得了?夏叔叔他闺女,高三跟你一个班来着,后来出国了,没印象了?”

程榆礼若有所思点头:“您不提我都快忘了,她还有这么个诨名儿。”

“是啊,那时候还说给你俩定个娃娃亲来着。这么一算,你爷爷给你找的这亲家也够多的。”

秦见月总算嚼完了鸭掌,她拿着纸巾擦着被芥末催出的滚滚热泪。

沈净繁话说一半,才意识到什么,拍了下自己的嘴巴:“嘿哟我这嘴,瞎说什么呢。净在这哪壶不开提哪壶呢。姑娘你别介意。”

秦见月勉力微笑:“没事的。”

程榆礼一边帮她倒水,一边问沈净繁:“夏叔叔这几年怎么样了?”

“他呀,这得问你爸妈了。我能关心这些事儿?”

沈净繁说着,又意犹未尽夹一只鸭掌啃了起来:“我只知道他闺女回来了,你要是碰上了就跟人打个招呼,怎么说也是小时候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有的时候人这情分还得自个儿主动去联络,说断就断怪可惜的。”

“嗯。”程榆礼淡淡应,“知道了。”

再后来的话题就回到秦见月身上,她便漫不经心地扯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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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定律。越怕出事,越会出事。

有时候你越忌惮什么东西,它偏偏就会猝不及防地出现,扼住你的咽喉,撞碎你的光荣。

和奶奶吃完饭,约莫半个月以后的某天,程榆礼下了班说带秦见月去逛逛超市,买些生活用品。

那天她休假,正好在手机上刷着做菜小视频,忙应道:“好啊!”

秦见月在备忘录里记录下她需要购买的菜谱,下厨的欲望强烈,她逛得心潮澎湃。

程榆礼是负责帮忙提东西来的,也不知道她要买些什么,走在各种为抢折扣菜的大爷大妈之间,他的存在和超市氛围不大相符。

但程榆礼本就没什么架子,好脾气地跟随她各种走动。

“我去买点牛奶。”他忽然想起什么,指了指旁边的冰柜。

“好,分头行动。”秦见月走到蔬菜货架这边。

她挑了点菌菇、青菜、茄子。又去称了一点肉类和鱼类。拎着满满一大袋东西,过去找他。

程榆礼挑东西很慢,毕竟是个追求生活质量的人,他需要挨个端起来看牛奶的生产日期。一定要是当天新鲜的才能入他法眼,于是就这么一整个货架都被看过去,仍然没有挑到中意的。

一股炽烈的香水味冲进鼻腔,余光里是一个披散着扎眼的粉色头发的高挑女孩。

挨得有点紧,程榆礼以为他是挡了人家的路,侧身要让。

一抬眼发现夏霁正笑眯眯看着他——“我都杵这儿两分钟了,你愣是没看我一眼。”

放下手里刚刚过目的牛奶盒,程榆礼又拿起另外一个,似笑非笑应承她的话:“还让家里惯着呢?”

“什么意思?”夏霁贴着冰柜,歪头看他。

程榆礼戏谑道:“哪个单位能让你染这头发?”

“别瞧不起人好不好?我现在做主播呢!”

他淡淡的:“是,你厉害。”

视线扫过货架,继续找合适的牛奶。

“欸你能别这么冷漠?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共进夜宵?”

“拒绝。”程榆礼终于抬头正眼看了看她,轻描淡写的语气里却不无骄傲,“我太太说要做饭给我吃。”

被重重的袋子勒红了手指,血液的凝固让手变得麻木。

藏在货架后面的秦见月慢吞吞收回视线。

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她看到夏霁脸上漾起的笑。

这种时候应该想什么呢?

想到那一天晚自修结束的拥挤楼道里,她的表演没有成功等来他的回眸。

被忽视太多次,这都不算什么了。

直到在人潮拥挤的广场上,她看着逆着人群跑过来的女孩冲他挥手:“程榆礼你快点啊,快没车了!”

秦见月站在没有路灯照得到的一块地砖上,听着齐羽恬对她夸夸其谈,眼里是他跟随着少女一同离开的身影。

她对他的无视习以为常,但又不免因为这样的相伴而有所落寞。

齐羽恬把那本书揣进秦见月的书包,也抬头看到如影随形的那两个人:“欸?程榆礼啊,那是他女朋友?”

那应该是秦见月第二次见到夏霁。

第一次是程榆礼为躲避她,摔掉自己的手机。

她以为,他是讨厌她的。

而说到底究竟讨不讨厌,其实她一个外人很难猜测判断。

毕竟人跟人的关系,本就很难用交好或决裂这样简单的方式界定。

相处不了的人,也可能自有他们的磨合期。

相处融洽的人,也不乏下一秒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

“不知道。”秦见月呆呆地回答齐羽恬,“可能是吧,看着还挺亲密的。”

有的人因为缘分和运气相遇,又因为更多一点的缘分和运气而结合,这样的关系就像一个蝴蝶结,它华丽精美,但不牢固,轻轻一扯就散了。

有的人之间,远隔千山万水,联络与瓜葛都变淡,提起名字都不会再次放到一起,但他们的命运早已在最初就被缠绕,成为一个不起眼的死结。

狭路相逢的温情碰到知根知底的细水长流。

“夏叔叔”会让他惦念关切地问一声是否安好,小九是他童年故事里的秘密主角。

秦见月以为藏起日记就能够让她不为人知的孤岛沉没。但真的到了注定来临的这个时刻,被推到人生的某一个路口,一切都会卷土重来。

她藏在货架后面,看着程榆礼在货架与货架之间仔细寻她。

他走过冷藏区、走过水果区,走完整个超市,折返回来再找一遍。

他的身影也说不上焦虑匆忙,程榆礼不是一个会焦急的人,他有着用不完的耐心。只不过比往日步伐要快一些,时不时低头看一下手机。

聊天框里显示着他发来的两个字:人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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