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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孙全随手帮她盛的那碗稀饭,她接到手里的时候,也有点紧张。

因为这只碗在她看来也特别好看,瓷白的部分比她从小到大见过最白的瓷,都要白,都要细腻。

而瓷碗外面的彩色图案,也漂亮得像艺术品,直觉告诉她这只碗肯定不便宜。

就连筷子……

她觉得好像也比市面上常见的筷子更长,更精致。

她这里小心翼翼的样子,孙全看在眼里,有点好笑,也有点理解。

毕竟重生前,他也是个穷比。

而他重生过来,到现在,也不过只是4年时间。

想当初,他偶尔去一个稍微有点的亲戚家,都有点不敢随便坐人家的沙发,下意识怕把人家沙发坐赃了,惹来人家嫌弃的目光。

“吃啊!别这么拘束,你现在是我的助理,以后在我这里吃饭的机会还多,真没必要这样!”

孙全安抚一句,低头就往嘴里扒拉一大口稀饭,随手又夹了一只煎饺,整个塞进嘴里嚼着。

论吃相,他是不雅的。

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早就深入骨子里了,即便他大学几年,学了中、西餐的各种用餐礼仪,但平时,他还是小时候那种吃饭习惯。

那时候家里穷,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三次肉,平时桌上一般都是家里种的各种蔬菜,那个不要钱,可以随便吃。

但,菜油和猪油都要钱,所以他家的菜里是没什么油的。

没有油水的菜……吃了真的很剐人啊!

总觉得每天肚子饿得特别快,明明一餐吃两大碗饭菜,把肚皮都撑紧了,但最多两个小时就又饿了。

然后下一餐开饭的时候,他吃饭吃菜,又是狼吞虎咽。

如果哪天他吃饭吃菜的速度慢了,不狼吞虎咽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病了。

也只有病了,他大概才能吃上一个鸡蛋,或者二三两猪肉做的肉汤。

而现在他有钱了,想吃什么都有了,但从小养成的吃饭习惯还是改不了。

而且,他也不想改。

能吃是福,吃饭吃得香,为什么要改呢?

怕别人嫌弃他吃相粗鲁?不雅?

他媳妇袁水清都不嫌弃他,他还用在乎别人的看法?

在某些方面,他向来是比较自我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只图一个轻松自在。

他吃得唏哩呼噜,高光和田有志的吃相也好不到哪儿去,俞欣欣看着这三个男人吃得这么随意,慢慢的,她心里的拘束也慢慢放下不少,虽然还是吃得比较斯文,但总算不像一开始那样小心翼翼了。

孙全先专心把肚子填了个半饱,才稍微放慢吃饭速度,伸筷子夹菜的时候,顺口问俞欣欣,“对了,你刚才说昨晚有不少人给我打电话?都是些什么人啊?找我都是些什么事?你大概给我说说!”

俞欣欣闻言,马上放下筷子,挺直腰肢,准备正正经经地回答,但她显然还不了解她的老板并不正经。

孙全轻笑一声,对她摇摇头,随手把刚夹到嘴边的橄榄菜放进嘴里嚼着,口齿含糊地说:“不用停下来!边吃边说!不要这么正式,饭桌上随意一点就好!”

俞欣欣怔了怔,下意识看了看旁边的高光和田有志。

田有志自顾自地吃着,高光抽空给她一个笑脸,“老板面前你放松一点,不要这么紧张,老板很随和的,继续吃吧!边吃边说嘛!”

俞欣欣这才迟疑着重新拿起筷子,但她到底还是没那么放的开,虽然重新拿起了筷子,却没有继续吃。

“孙总,昨晚一共有17个电话打给您的,其中有几个是你高中同学,有几个是你大学同学,还有几个是你高中和大学的老师,对了,还有一个是您老家的发小打的……”

“发小?”

听到这里,孙全有点意外,出声打断了她。

俞欣欣点头,赶紧打开文件夹,看了看里面的一张A4纸上的记录,抬头对孙全说:“孙总,你这个发小叫孙宇,他说有事找您,希望您能抽空给他回个电话,他还说他今天一天都会等您的电话。”

“孙宇?”

孙全再次感到意外。

因为他从来没觉得孙宇是他的发小,是!他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可他重生前,两人已经近二十年没有联系了,平时逢年过节偶尔见到,也只是互相点个头,给个笑容就完了。

在他心里,他的发小不包括孙宇。

但孙宇好像把他当发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