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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要死了。

初见这个小家伙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孤独的一份子,他坐在门前等不靠谱的师傅回家,我偷溜进他的厨房偷鸡腿。

实在是太饿了,没有办法的事,方圆百米,就小家伙的家安全些,没有棍棒招呼。

奈何……我饿得腿软,没跳上灶台去,他听见了动静,走进了厨房。

小命要紧,我顾不得腿软,转身钻进灶灰里去。

他走过来,默默站了会儿,把鸡腿放在灶门口,转身走了出去。

我等了好一会儿,他没再回来,我才敢出去吃掉那只香喷喷的鸡腿。

彼时的我也才两个月大,我的母亲被隔壁楚馆的人打死了,从此我断了奶水,不得不独自出来找吃食。

这小孩算得心善,我再来的时候,他依旧坐在门口望着街角发呆,厨房里有鱼香,我进去的时候,看到地上有只碗,碗里有条煮好的鱼。

我吃得很开心,也记住了这个心善的少年。

等我第三次来的时候,他终于不再坐在门口,他守在厨房里,递给我一块熏好的腊肉:“我都喂你这么多次了,就留下来吧,我也多个伴。”

我觉着也没差,有人投食,我用不着风餐露宿,到时候抓抓老鼠算是报答他了。

于是乎,我成了这个小孩的主人,我要吃腊肉,他就给我腊肉,我要吃鱼他就给我鱼,我累了不想动了,就能趴在他怀里打呼噜,还能让他帮我顺顺毛。

只不过,人类社会真麻烦,捕猎居然不能徒手抓,得用钱这种东西。

他需要钱,就不得不出入各种地方,我也得跟着去,趴在他肩头看他皮笑肉不笑的跟人打架,偶尔把我甩飞时会把我吓得喵喵乱叫。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突然拥有了一个大房子,身边多的是鸳鸳燕燕,我的生活起居,成了一个叫小宁子的人来照顾。

为此,我觉得很生气,故意在他调戏姑娘的时候跑出来吓姑娘一跳,故意不让他抱,不让他顺毛。

但……他毫不在意,反而越来越放纵他自己。

我对他失望透顶,好几次离家出走(我不承认我去找小母猫,真的是在离家出走!)都被小宁子找了回来。

小宁子也是个好人儿。

有一次我离家出走,赶上了下大雨,我躲进了一只小母猫的家里避雨,顺便同它做了场繁衍生息的事时,听到小宁子的声音:“念爷,原来你在这里啊,可吓坏我了。”

我抬头,看到他一张黑白灰的脸上,沾染着泥土、杂草与水的气息,隐隐还有血腥味,心想,大概这家伙是找我找得心切了,吃了不少雨天的苦。

仿佛初见那个小孩的日子,他也会满世界的找吓坏了躲起来的我,也是这样让人心疼的表情。

那就回去吧,小孩或许是因为长大了,开始叛逆了,作为他的主人和半个猫妈妈,我是该原谅一下他的叛逆的。

我们又在一起过了一段时光,他依旧颓废,我依旧用我冷漠的态度教他觉醒,奈何,他从不把我当回事。

我生气,因此,在遇见千重一时,我千方百计的向千重一谄媚,为的就是告诉他,再这样下去,我可就是别人的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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