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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吁吁地跑回破釜酒吧,已经是下午一点。

时间紧迫,梅薇思也不觉得饿,熟门熟路地跑去二手商店。

她把去年破损的天平、更旧破的袍子、课本,全都卖回店里,然后加钱买二年级的课本和大一点的袍子。

老板嘴角抽搐,嘀咕了几句俚语。

梅薇思猜测是“铁公鸡”“穷鬼”之类的意思,但她假装听不懂。

今年不需要买魔杖,这些东西林林总总也就花了五个加隆。

剩下的钱,还是要花在刀刃上,比如,买一架新的天平和砝码。

还有,买几支写起来能正常出水,不会弄脏或刮花羊皮纸的羽毛笔,墨水最好也来一瓶。

这样大冬天的,她就可以待在公共休息室写作业,不用跑去图书馆了。

买文具总是很愉快的。

疾书文具用品店里,羽毛笔就排了好几个架子,每种都不一样。梅薇思挑挑拣拣,想选一款最结实耐用的,结果看花了眼,觉得这个好,那个也很划算。

“试试这个。”有人递给她一支白色羽毛笔,“疾风105号,出墨最顺畅,不容易弄脏作业,缺点是只能用普通墨水,变色墨水会降低它的使用寿命。”

梅薇思扭头,好心人是塞德里克:“你也来买东西?”

塞德里克耸耸肩:“没办法,我的飞天扫帚飞走了。”

“噢。”她想起来了,笑嘻嘻道,“抱歉,太抱歉了,今年再努力一下?”

塞德里克:“今年不会再输给你了。”

“是吗?”梅薇思瞅瞅他,“暑假补课没有?”

他点头。

梅薇思:“真巧,我也是。”

塞德里克礼貌地没有追问,反而说:“要挑墨水吗?”

“谢谢。”同学一年,多少有了交情,她没客气,“哪个最便宜好用?”

“06号显色墨水。”

有了好心獾的帮助,梅薇思提前结束了采购任务,一切结束,才三点多钟。

和塞德里克告别,她决定去丽痕书店看看。

又碰见一个熟人。

雷蒙德·沙菲克。

梅薇思看见他,第一反应掏魔杖。而雷蒙德看到她,首先后退两步,一脸看见粑粑的惊悚。

梅薇思:校霸。

雷蒙德:疯子。

同步:晦气!

两人大眼瞪小眼,不约而同地后退,你绕到柜台结账,我钻进书架,井水不犯河水,不许过来!

互相警惕三分钟,雷蒙德拿起新课本,转头就走。

梅薇思松口气,要是在人家书店里打架,弄坏了可赔不起。

雷蒙德也松口气,要是在对角巷和女生打架,肯定会被人看笑话。

不过,这么掉头就走,好像有点没丢脸啊……雷蒙德不甘心地扭头瞪去,考虑杀回去丢个恶咒的可行性。

但很不巧,他看到了同校的学生。

算了,不能给人当猴戏看。他安慰自己,反正那个地精的好日子没几天了。

等到新的教授上任,她这样的……那啥,有的是苦头吃。

雷蒙德幸灾乐祸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