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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卷宗内容如下:

雍熙六年,五月初六,漳州州府上报一起“谋逆案”,有一名屡试不第的秀才作了一首反诗,煽动了乡里数百人谋反,被当地县尉围剿抓获,但当地的通判经过研读其诗作之后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里面并没有如县尉所说“讥谤皇帝、自任天命”之意,怀疑县尉杀良冒功。当地的县尉自然不干了,颇有后台的他找上了知州,使得知州与通判意见对立,一番推诿扯皮之下,就推送到了大理寺这里。

李独霜翻到后面,首先看到了大理卿颜瑟的批语:“此事不明,当押赴狱中,由司直代管,录事询问,寺丞审查,寺正审定。”不禁翻了翻白眼,这老狐狸看似公正处置,但却给自己留了一个很大的余地。在李独霜看来,颜瑟此举,即是扩大了流程,增加了审议的时间,一方面给漳州知州与那名后台颇硬的县尉留足了时间来沟通自己,另一方面也是在考量那名通判的能量。待到彼时各方势力走到台前再下注不迟。

颜瑟此举重点不在于案件本身的事实,而在于哪一方势力更大,这不能不说是官场老油子的惯常操作,却不符合李独霜的观点。

不过,他也只是皱了皱眉,随即没有多事,便合上了这份卷宗,打开第二份。

雍熙八年,三月初七,荆湖西路的岳州有人在江边发现了一条金鳞鲤鱼,立即撒网将其打捞了上来,上交给了岳州知州。知州见识广博,见其浑身金鳞无一丝杂色,认为其属龙族,视作祥瑞。当即派出军将护送上京。一路均无异常,直到面圣的前一夜,金鲤却在彻夜巡守的百余名军将眼皮底下径直消失。官家原本兴致勃勃,听闻金鲤失踪后大发雷霆,认为岳州知州戏弄于他,当即下令将其锁拿下狱,押送到大理寺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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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李独霜还是翻到了后面,见到颜瑟的批语:“戏弄君上,此乃目无尊长之辈也,当仔细审查,以儆效尤。”好家伙,这话等于是直接暗示结果了,想必负责审案的大理寺正定然不敢违背。

李独霜沉凝了一会儿,抬笔在颜瑟的批语下方加了一句:“此案戏弄君上,性质恶劣,如有属实,当立斩不赦。为君上计,宜详审。”

只这一句话,他就将审查此案的权力捞到手中,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参与进去。

别人不知,李独霜可知这方世界是有神圣存在的,因此那知州所说不一定是假,自己可以好生查证一番。

主意已定,李独霜就发现时已至申时,随即起身舒筋活络了一番,将卷宗收起放好,随即走出了官房,放衙归家。

到家后,他立即换上了一身黑衣,戴上一个铁面具,趁着越来越昏暗的夜色攀上房顶,轻巧地跃了出去。

不一会儿,在汴京外城东南角一处城墙根上的小巷内与两个带着同样身着黑衣,却分别戴着巳蛇和申猴面具的男子汇合。李独霜左右看了看,望了一番气,随即望西北方一指,三人刷地一下原地消失。

而李独霜不知道的是,就在城墙上,在一个打盹的戍卒旁边,站立着一位身着破旧青衣,头发花白的邋遢老道。只见他并指一划,撤去了刚刚施加的观察法术。看着李独霜三人朝着某个目标潜行过去,他叹了一口气,眼眸中则残留着一抹红色的痕迹。

那是缠绕在李独霜身上越来越浓烈的气运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