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写诗离别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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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姜修远已在三色城逗留了五天。
如今已是三色城第一倩娘的红绸率领九个或美艳,或清纯,或清冷,或英气的各色倩娘美人齐刷刷的来到西城门送别姜修远。
姜修远骑在一匹白马上。
回头冷傲又深情的回眸望着红绸等十位美娇娘。
他突然拔出饮血剑,纵身踩着城墙,一直冲到十米处,一剑刺入墙体,挂在半空。
“匕首!”
他回头轻喝一声。
七皇子今日离城,前往狼牙关的消息,早在明家和三色堂分别暗中推波下,引来不少人围观。
当他们见到七皇子如此凌厉的身手,和奇怪的举动,纷纷惊叹不已。
红绸不明所以,还是解下腰间的短刀,甩给姜修远。
那是她贴身的兵器。
这并不奇怪,北境尚武,很多上流女子,都喜爱佩戴装饰精美的匕首。
姜修远接到匕首,以牙咬住刀鞘,迅速在城墙上刻下一首诗。
《遣怀》
白马金鞍从武皇,旌旗十万宿长杨。
头小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
驰道杨花满御沟,红妆缦绾上青楼。
金章紫绶千馀骑,夫婿朝回初拜侯。
落笔-----赠红绸。
这首,王昌龄的诗,写的很适合戎马抗敌的姜修远,及青楼倩娘出身的红绸。
多少人默默念着。
红绸和其他九位美娇娘低语默念。
“他日再回!”
“走!”
抽剑,落地,又飞身上马。
姜修远潇洒的留下一句他日再回,卷起尘埃,带着二十余装满粮食,药品,布料,铁器的马车出发。
“英雄,美人!”
此刻,一个个看客脑海只浮现这一对形容词。
“哼!花心大萝卜!”
马车内,张轻茹气得用力绞着手绢。
姜修远离去。
红绸的第一倩娘,更加富有故事和色彩。
而与红绸一起送行的九位美娇娘,也很快和红绸一起,被冠以‘三色城十美’。
“驾!”
忽然,十几位少年骑马飞驰而来。
“红绸娘子,七殿下何在?”
为首一人,正是蓝拓。
他才得知姜修远要远赴狼牙关,继续抗击北凉的入侵。
身为男子汉,岂能不建功立业。
他偷偷溜出来,恰好遇到了同样溜出来的燕王二世子姜莫南。
两人一合计,干脆喊上平日交好的十几个世家子弟,汇合后,追出来。
结果完了一步。
等红绸说姜修远刚走快一个时辰,又看到墙上的诗。
蓝拓越发坚定跟随姜修远的决定,带着十几个小弟追上去。
“七爷,你这白马写诗,怕是要把三色城的小姑娘,小媳妇给迷迷糊了。”
周离嬉笑道。
“等回到狼牙关,你继续熬肥皂。”
面对周离的调侃,姜修远微微一句话,瞬间让周离脸色的笑容僵住。
“七爷,我错了,不敢了。”
周离哀嚎着。
后面一辆马车上,明世远有趣的望着周离和姜修远。
能见到姜修远冷傲之下,一丝恶趣味的活泼,反而让明世远心里放心了不少。
他是奉了明月嫦的命令,协助护送二十几车的物资,前往狼牙关。
顺便,考察一下狼牙关的开垦条件,建厂条件等。
肥皂,让明月嫦意识到跟着姜修远,明家会发达,狠狠的发达。
她想要的不只是肥皂,而是姜修远口中更赚钱的玻璃厂。
那是真的可以让明家变得富可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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