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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歌一边低声说,一边借着陆正西的遮挡,更清楚地往陆正西背后的茶馆里打量。

坐在茶馆里的徐胜利,虽然没有之前在北城时见到的那样一身的暴发户气质的穿搭,身上的衣服都是南省本地人身上常见的衣服,但江天歌很确定,那就是徐胜利本人。

徐胜利和他的表哥林大福,已经进入了危险分子的名单中。

听到江天歌说看到徐胜利了,陆正西表情一沉,下一秒就快速地抬起手臂环住江天歌,把要探头往后看的江天歌遮得严严实实的。

江天歌之前是和徐胜利见过面的。

“没事。”江天歌拽了拽陆正西的胳膊,“他应该认不出我。”

之前在饭店里遇见的时候,徐胜利不是跟雄孔雀似的在华施面前吹牛,就是一门心思地巴结方守义,她扫了徐胜利几眼,就闷头吃饭,没给徐胜利几个正脸,徐胜利应该认不出她。

不过,保险起见,还是要伪装一下。

江天歌先把头发散了,又把出来时从张剑波那儿顺手借来的道具——黑框眼镜戴上。

眼镜戴上,江天歌就不适地闭眼蹙眉。

虽然时间地点都不合适,但她还是忍不住暗暗在心里吐槽了句,张剑波看着健朗得不行,但“老眼昏花”的程度未免也太严重了吧。

这老花镜,差点没给她弄眩晕过去。

闭眼忍了会儿,适应了鼻梁上架着的老花镜,江天歌又从随身带的包里拿出了口红,往嘴上抹完,又用口红当成腮红,往脸颊两边都抹了一圈。

江天歌捣鼓完,小幅度地抬头问陆正西:“现在应该看不出我原来的样子了吧?”

陆正西看了眼,低低地“嗯”了一声。

江天歌就放心了,“走,我们也去茶馆坐坐。”

说着,江天歌一边拉着陆正西往茶馆方向走,一边给一旁凶神恶煞的李国栋递了一个眼神,意思是让他跟上。

刚刚打量徐胜利的时候,江天歌第一眼就是去看他腰的位置。徐胜利今天穿的是在南省随便就能买到的一两块钱一条普通裤子,不需要用到皮带的那种。

徐胜利一直在跟林大福嘀嘀咕咕的,肯定是在说着什么。

但窃听器不在林大福身上,他们现在说的内容,特别行动小组那边肯定监听不到。

既然无法听过窃听器监听,那他们就现场听。

反正他们现在也一直都没有找到之前在火车站见到的那个人,就先盯着徐胜利他们,这怎么也好过一直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在大太阳底下乱转。

江天歌也确实是猜得没错,此刻的徐胜利和林大福,确实是在说着事情。

“哥,我是因为听你说这南省能挣大钱,才跟你一起来的,但是,现在这事……这……这可是要被拉去吃枪子的!”

徐胜利左右看了看,不放心地压低声音说。

徐胜利心里一片叫苦,愁得脸上的肉都挤到了一起。

他来南省的目的,是想挣大钱。等他挣够了钱,就带着钱风风光光、扬眉吐气地回去北城。让以前那些狗眼看人低,看不起他的人,都跟哈巴狗似的巴结他。

而且,来南省之前,他已经跟去年从港城回来的方家的方守义搭上关系了。

方守义虽然回来北城的时间很短,但是,短短的时间内,方守义就在北城又是买地,又是建楼,还投资了不少公司,摊子铺得大着呢。

如果能跟着方守义一起干,他短时间内不能超过方守义,但当个“方守义第二”是绰绰有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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