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只爪爪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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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只爪爪
【四个月后】
“叮咚。”
凌晨三点整。
薛谨的手机响起消息提醒,他爬楼梯的脚步顿了顿。
手机在口袋里,但他的右手提着漆黑的小提琴琴盒,左手提着大号超市塑料袋——里面装满了采购来的日用品。
而距离家,只有两层楼梯。
薛谨继续往上走,决定暂且无视口袋里的消息提醒。
“叮咚。”
“叮咚。”
“叮咚。”
消息提示音在凌晨寂静的楼道里分外刺耳。
……唉。
薛谨只好切换了一下姿势,单手把小提琴琴盒的背带挎在了肩上,然后腾出了一只手,摸出手机。
锁屏界面立刻亮起——电子屏幕亮晶晶的荧光让他脸上那副又厚又圆的巨大眼镜闪了闪,直接泛起了白光,而镜片后已经整整四个月并未合上的藤紫色异瞳不适地收缩了一瞬,僵硬地左右转动片刻。
……刚刚从四个月的高强度工作中重新回到普通人的生活,眼睛还没有适应好吗。
他回来得太急了。
说起来,为什么要赶着这么急回家?
漆黑的瞳孔就像摄像机调整焦距那样调整了一会儿,藤紫色的虹膜并未出现任何波动。
再次左右转动了一下,活动眼睛周围的肌肉,并确认视角重新调整良好后——这套由非人的异瞳执行、全程宛如机械精准、仿佛猫头鹰寻找猎物的“眼保健操”,很快就结束了。
当然,在正常的视角看来——这只是一个疲惫至极的cos刺客信条的中二上班族,在楼梯爬到一半时,迟缓地仰头,并停顿了几十秒钟。
薛谨伸手扶扶眼镜,贴近了手机屏幕。
适应了电子屏幕的亮光后,锁屏又让他略疑惑地皱皱眉头。
……手机锁屏,什么时候改成了四川钵钵鸡的美食照片?
“叮咚!”
“有消息,有消息,我知道了,催什么……”
消息提示音在安静的楼道里吵得像隆隆的音响。
疲惫的上班族开始解锁手机,他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想起自己的锁屏密码,在那之前,甚至输错了两次。
终于,薛谨顺利打开了消息界面。
【美团网-赤の刀正在邀您砍一刀:汉O酒店大床房,入住4小时,快活似神仙】
【赤の刀:今晚我的第八任女朋友终于同意了!!同意了!!她真的超辣!江湖救急!拜托拜托!到时候请你吃饭啊!】
【赤の刀:/爱心/爱心/】
【赤の刀:/双手合十/】
【赤の刀:我看到公会刷新的悬赏消息了,那个任务已经完成,你真不愧是红色火焰选中的挚友啊……红色的火焰不求你请客吃饭,就求你现在砍一刀!帮我砍一刀!let’s have a party!】
薛谨:……
他默默在输入框里键入了一把滴血的菜刀。
然后直接关机。
究竟是为什么,这个世界,总会对单身狗抱有如此之大的恶意呢。
究竟是为什么,一个出差数月,含辛茹苦,为了完成工作累到连自己手机锁屏密码都快忘光,还在凌晨独自爬楼的单身狗还要遭受痛苦。
究竟是为什么……
怀着每个都市单身平凡青年都会有的,发现同事成功脱单还准备上垒后,产生的悲愤抑郁之情……薛谨终于爬完了最后两层楼梯。
他放下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掏出钥匙,并缓缓旋转了几圈。
同时,这位平凡青年指尖闪过暗紫色的光芒,门锁上浮现了极微小的符文。
“我回来了。”
薛谨打开家门,放下购物袋和小提琴盒,一边摸索到电灯开关的位置,一边对着一片漆黑的客厅淡淡说道。
嗯,如同每个都市单身平凡青年,这份招呼无人回应,只有亮起的灯光——
“啪嗒。”这是开关的声音。
“你回来啦!”这是女孩的声音。
薛谨:……
他默默抬头。
与正用腿勾着沙发靠背固定住自己,整个倒挂在自己沙发上的沈凌四目相对。
这姑娘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大T恤,而这件T恤因为重力翻了下去,露出的那白白一截腰肢让薛谨晃得眼睛有点花。
但这大概不是因为工作疲劳,这点他还是很清楚的……吧。
“你回来啦?”
沈凌又重复了第二遍招呼,歪歪脑袋,金色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而薛谨注意到她勾住沙发靠背的小腿也在半空中一翘一翘的。
对哦。
四个月后,疲惫至极,累到连自己锁屏密码都差点失忆忘记的薛先生,终于醍醐灌顶。
我现在,是有老婆的现充了啊。
下一秒,沈凌疑惑地看到他掏出手机,解开锁屏,单手“嗒嗒嗒”敲了几个字过去。
【普通小透明:在下有老婆了,红色的火焰,请爬(:】
……终于能够理直气壮地发出这种消息了。
爽。
【五分钟后】
——不,说到底,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已婚的薛先生终于从迟缓的脑子里翻出了回忆,并从自己最里层的衬衣口袋夹层里找到了被妥善放好的婚戒——上面竟然还连环套了四十七个保护符文以免任务过程中丢失。
……对,这四十七个保护符文都是我四个月之前套上的,果然工作使人失智吗。
他颇为镇定地当着沈凌的面重新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颇为镇定地掸掸风衣下摆上还在往地板上滴的红褐色液体,颇为镇定地解释道:“坐飞机从B国回来的时候,遇到有老人家被鸡绊倒了,就顺势帮老人家杀了一下鸡。为了不弄脏婚戒,暂时没戴,抱歉。”
沈凌“啊”了一声,语气里是单纯的好奇:“你不是坐大巴车去A国参加乐团的小提琴巡演了吗?”
薛谨依旧镇定:“是从A国到B国的小提琴巡演,而且从B国买飞机票回C国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
沈凌的目光移到了他的小提琴盒,此时这个盒子也不断滴落着红褐色的不明液体:“这是?”
“在机场杀鸡时溅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如此生草的理由,对方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怀疑的表情——沈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并很快兴致缺缺地抬起了挂在沙发靠背上的腿。
从倒挂,到正坐,再到拽过沙发抱枕,然后瘫成饼状。
薛谨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漫画书,脖子上挂着一枚白色长条形的小夜灯,而之前是在倒挂着用小夜灯看漫画。
并且,随着对方从倒挂变为趴伏后不忘继续看漫画的举动,薛谨的视线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着漫画的双手上——
他不得不发现,沈凌的双手上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无名指。
光秃秃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说四个月前你让我戴的那个东西?哪一个东西来着?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吗?”
薛谨:“‘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是你应该用来向同龄人炫耀的钻戒,沈小姐,我问的是朴素的银戒指。”
对方正埋在漫画书里,小腿从向上翘改成了向后翘:“哦,那个不亮闪闪的光秃秃的丑东西……啊,我想起来了,那个东西太小了,而且不是白色的漂亮小宝藏,我前几天不知道丢哪儿了。阿谨,你帮我找吧,你家东西太多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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