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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战,勇气也。

氏叔琮带的多为州兵蕃人,战斗力就那样,但此时勇气上来了,上头了,个个如猛虎下山一般,双眼赤红,提着刀斧长枪,就敢追着骑兵砍杀。

反观契丹骑兵,剌葛被杀,余众只想着逃命,四处乱跑,往往跑着跑着,就遇到三两步兵,迎面而来的就是上砍骑手、下斩马腿,一个个被拖下马来斩杀。

整个战场陷入了混乱之中,人马交杂,双方都没有阵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乱成一团。因为骑在马上天然的战斗劣势,以及低落得无以复加的士气,这场仗几乎成了夏兵一面倒的屠杀。

李从珂在远处看得胆战心惊,同时又兴奋无比。

他不是什么胆小怕事的人。

战阵之上,他甚至敢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单骑冲阵,擒拿敌兵而回。

这场仗打得实在太精彩了,实在太对他胃口了。他甚至把自己代入了氏叔琮,琢磨着如何更有效率地砍杀契丹人。

“壮哉!”李从珂舔了舔嘴唇,握紧了手里的马槊。

军士们见状,默默整理器械,准备随他冲锋。

“走!”李从珂潇洒地一转身,撤了。

军士们愕然,不过也没二话,跟着走了。

救援契丹人?草,不痛击友军就不错了。这帮混蛋,四处劫掠,早看他们不顺眼了。

再者,人家还留了大量步卒防备着自己这边呢。

另外,冲入那片混乱的战场,连契丹带夏人一起冲?撞在契丹人的马上,把自己也冲乱了怎么办?然后人家那一千五六百步卒再加入进来,进行一场更大的混战?

走吧,回云州报信去。

……

“这是耶律剌葛。”游昆仑捧着一颗头颅,恭敬地献给氏叔琮。

“阿保机的弟弟?”氏叔琮颇感兴趣地接了过来,仔细看了看。

怒目圆睁、血肉模糊,脸上甚至还有马蹄印……

唉,死得也太惨了。

随手交给亲兵后,氏叔琮走到士兵们面前,微笑看着。

军士们都服气了。

原来梁人也是会打仗的,梁将的本事也确实很厉害,可能就比圣人差一点。

今天打了这场大胜仗,回乡之后,甚至可以吹一辈子。

两千多契丹骑兵,最后只跑了数百,连阿保机的亲弟弟都被砍死了。杀得如此荡气回肠,别人听了,谁敢不赞一声好汉子?

“契丹人劫掠的财物,全分给弟兄们。”氏叔琮大手一挥,说道。

诸州州将们一听,下意识觉得不太合规矩。

不过规矩是规矩,战场之上,执行得往往没那么严格,千百年来一贯如此。打扫战场得到的财物,只要不是数额太大,仨瓜俩枣的,分了就分了,上官也不会深究。

“打扫完战场之后,全军扎营。明日——随我西进云州。”氏叔琮又命令道。

将领们大声应是,士气高昂。

氏叔琮却注意到了他们的服从性,心中甚为满意。

关北道的州兵,其实底子都不错。如果圣人放心大胆地委以全权,让他按照自己的办法来治军,再打上几年仗,他敢将其捏合着一支禁军水平的部队。

这样一来,他也就有本钱了,而不是纯靠着朝廷之命来指挥部队。他可以用自己的威望来代替朝命,至少可以代替一部分。

有些人,庸庸碌碌,在一个位置上干几十年,最后还是靠朝廷命令来指挥部队,打得还不咋地。

有些人,天生将才,只要给了他机会,他能用人格魅力感化士卒,结交军官,带领他们打胜仗,拿赏赐,威望日深,走到哪里,军官们大气都不敢出。

威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如今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中最宝贵的物事。

制度在威望面前,可以被扭曲。

风气在威望面前,可以被改变。

武夫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