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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雪酒壮怂人胆,此刻什么话都敢说:“我啊?我倒希望他做陈世美,那样我就有机会做他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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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一副鄙夷的神情:“你这是真不要脸。”

罗雪哼哼一声:“你不是喜欢“钱权势”这类型男人吗,张宣要你做他情人,你愿不愿意?”

刘琳认真权衡一番,晕晕乎乎道:“不愿意,只要利益足够,陪他这种高不可攀的人睡觉可以考虑,做情人就免了。”

罗雪疑惑:“这有什么区别?”

刘琳崴着手指头回答:“当然有区别。睡觉是各取所需,只有利益交换没情分。情人多多少少得有点感情吧?要投入感情的事情和我刘琳不符。”

罗雪追问:“是不是给你足够利益,任何男人你都考虑?”

刘琳打她一下:“你在想什么?要是这样,当初我就不会拒绝那领导了。我之所以考虑张宣,有两个理由。

第一,他是我们管院女生的梦中情人,我要是陪他睡了,算是、算、呃...”

刘琳打个大大的酒嗝,继续说:“算是替很多管院女生完成了一个梦。

第二,放眼全世界,他的传奇不可复制,再也找不出这种人了,他具备独一无二的属性和魅力,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和这类人睡一觉不丢份。事后我获得的好处也必定超乎想象。”

董子喻听不下去了,笑说:“春天才来,你们俩个酒鬼就迫不及待地竞相争艳,顾忌一下路人感受好不好?”

罗雪挽着她胳膊,顺着话题问:“子喻,张宣要是想要你陪她睡觉,你愿不愿意?”

董子喻伸手搀扶着她:“就不该让你俩喝那么多,净说些胡话。”

罗雪锲而不舍:“我是打个比如,比如张宣追求你,你会答应吗?”

董子喻搬出了千年不变的理由:“我只想找个公务员。”

刘琳歪头歪脑:“子喻,你这样顽固不化会没朋友的,我俩在胡说八道,你应该也跟着一起胡说八道。”

沿着校园慢走一圈,夜色逐渐落了下来。

回到二楼拐角平台时,张宣对走在前面的文慧说:“我今晚打算写作。”

前头的文慧没什么反应,继续走,上到二楼后,她停了两秒,随即往右边行去。

张宣贴心问:“要不要上去拿东西?”

文慧让出位置让他开门:“不用。”

接着她盯着他眼睛问:“你的新书方便看吗?”

张宣掏钥匙开门:“当然,就是还没写完。”

文慧说:“我先看你的老版,上次只看到30万字,还没看完的。”

张宣点头:“可以。”

开门,换鞋,进屋。

把门一关,张宣对她说:“你先去书房吧,我洗漱完就进来。”

说罢,他把书房门打开。

不过文慧并没有一个人进去,而是打开电视坐到了沙发上。

老男人知道她的意思,这是避嫌。

毕竟书房对他来说是重地,以前可以自由进出的只有双伶一人。

而且就算是双伶,除了日常打扫卫生外,没事她也不会随便进去,就是生怕弄乱了里面的布局,给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文人画家都有一个癖好,就是东西喜欢乱堆。

这在外人觉得乱糟糟的光景,其实对于人家本身来讲,看起来似乎乱,可找东西很是得心应手。

要是外人突然把人家的东西整理好,反而是帮了倒忙。

张宣虽然还没这种癖好,但每本书的摆放位置他已经有了习惯性记忆,要是有人打乱布局,他会气得直骂娘。

花10分钟洗完澡洗头发,又花了10分钟洗衣服。

本来嘛,按他的以前性子洗衣服肯定是用脚踩的,可现在随着衣服越穿越好,越穿越贵,这变相帮他改了这个坏习惯。

更何况文慧就在外面客厅么,用脚踩实在是有失风范。

他娘的咧,就是洗衣服真是个费事活计啊,在他的心目中的恐惧排名仅此于鬼和蛇。

20分钟过后,一切搞定的张宣对文慧说:“你是看会电视?还是…?”

不等他把话说完,文慧起身关掉电视,跟着他进了书房。

这场景已经不陌生,老样子,张宣把手稿拿出来放她跟前,然后就不管她了。

忙自己的去。

笔帽拧开,墨水摆放好,摊开本子,他先是在椅子上静坐了会,随后开始检查上午的6000字。

上午写完还没核查的,他打算先检查,这样有助于帮他尽快找到写作状态。

逐段逐句逐字,张宣修修改改,细致检查完拢共花了一个多小时。

可能是要离开了,可能是自己的心事被他道破了,也可能是傍晚两人在沙发上的关系更进一步突破了…

今夜的文慧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快速看书,而是花很长时间把这个她好奇已久、却从来没机会探究的书房挨个观赏了一遍。

三面书墙一面红酒架,文慧伸手一件件抚摸着,视线最终落在了他的侧影上。

人有千面,可专注写作的张宣同平时是两个人。

其认真忘我地写作状态相比平日里的随意更有味道,其对文慧最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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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他在教室写作的那一幕让她印象深刻,今夜难免多看几眼。

检查完,张宣抬头同文慧相视一眼,笑笑过后又低头开始动笔写了起来。

他是个比较执着的人,对生活都有规划。

每日定下的任务是不少于1万字。如果这个任务不完成,他不会睡,也不会去分心做其它事情。就算文慧近在眼前,他也不会因为美色忘了正事。

两世为人,他心里非常清楚,写作是他的根本,是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基。

其重要程度远甚其它事业。

或者换一种说法吧,其它事业他都是当副业对待的,可以随时抛弃。唯有写作不行,这是命根子。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间往往最是容易过。随着一页一页的铺满钢笔字,随着一千又一千的字数完成,时针不知不觉走过了凌晨,来到了深夜。

要不是外面公鸡开始打鸣,老男人都没发觉自己已经写了这么久了。

稍微估算下,后面竟然又写了7000多字。

完全出乎意料,这是灵感爆棚的直接体现哎,有才气的人就是如此生勐。

自我愉悦一番,抬起左手腕,3:43

得,再过一个小时外面天就要毛毛亮了。

放下笔,他下意识望向了旁边的文慧。

嗯哼…,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次次看书,这姑娘次次都能把她自己看睡着。

也是没谁了。

难道是沙发太软的缘故?挨着就能睡?

简单收拾一番,张宣起身来到女人跟前,立定,眼神在她身上缓缓游走一圈,心中莫名的宁静。

说实话,每次观赏文慧,每次都有一种惊艳感。

看了四年了,其舒适慵懒的圆润气质让他百看不厌。

不过张宣最喜欢她那双眼睛,黑白透亮、纯粹质朴、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可惜这姑娘睡着了,现在看不到。

在沙发跟前停留了约莫两分钟,最后感觉困意上涌的老男人弯腰把她横抱起来,往隔壁次卧去。

用手肘打开门把锁,张宣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床上,接着把她的棉鞋脱掉,拉开薄薄的被褥帮她盖住腹部。

可不知道为什么?

当他直起身子准备离开时,老男人望着床上的人儿突然生出了一股浓烈地不舍之意。

站在床头静静地看着她,这时这刻,两人的过往和那些亲密画面就像幻灯片一样在脑海中一帧一帧播放着。

某一瞬,他把房门关上,随后鬼使神差地掀开被子上了床。

先是半坐在床头,就那样出神地瞅着她的发丝和精致面孔,情难自禁之时,右手伸了出去,温柔地抚摸她的青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第二声鸡叫声响起的时候,疲倦袭来的张宣实在熬不住了,轻轻躺下去,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他有个好处,真的很困了时,躺下三分钟内必睡着,这就是传说中的睡眠好。

几分钟过后,文慧那长长的眼睫毛蠕动了下,随后悄悄睁开。

望着天花板倾听了会旁边的匀称呼吸声,确定他是真的睡着了之后,文慧慢慢侧头看向了他。

借助窗外的澹澹月光默默打量他的眼睛、睫毛、鼻子、嘴唇...

尤其是在嘴唇上停留了许久。

在自己20多年的人生中,那些最深刻、最难忘的记忆都是这张嘴给的。

甚至今天这张嘴还在她身上留下了很多痕迹。吊带都快被他咬断了。

其实刚才在书房他起身来到自己跟前时,一向敏锐的文慧就已经醒了。

她知道眼前这人喜欢偷看自己,所以她选择装睡。

因为过往的经验告诉她,如果不装睡,在这种封闭环境中,他往往管不住他的情绪,估计自己还得被迫跟他亲密接触一次。

而要是亲昵失控,自己可能会失去更多。

只是…

只是她也万万没想到,他今夜胆子这么大,装睡的后果就是他直接睡到了自己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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