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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愣了一下,“少说也要三日的。”

周锋郎觉得自己等不起,奚容还在家里等他,说好了只是晚些回家,不可能晚三日。

家里没有人做饭,奚容吃什么?

他的念头是如此执着,早已经给自己的时间定死了,要在今天之内到家的,便一定要到家。

周锋郎当即便说:“你们快些走镖,这些人我来解决。”

“可是.......”

“快!”

他若是沉沉的说话,那真是如罗刹般令人畏惧,他不仅是总镖头,身手也如此厉害,在这种性命攸关之时,他说的话就是天理。

周锋郎稳稳当当的说着,仿佛胸有成竹般,伙计们全然信任他了。

周锋郎还说了一句:“把两名兄弟的尸体一并带上。”

走镖时,这般凶险,一般是不带尸体的。

荒山野岭的,回来之时尸体时常被野兽啃咬,家属见着的时候已经不是全尸,那镖车大,若是不装其他的东西,尸体可以放。

交代完事项,周锋郎拿着一把短刀,不知何时已经隐入了山林。

他悄无声息的,山贼们竟然没有发现。

直到死了一两个人才警惕起来。

此时此刻宝物已经不是目的,山林里的猎人才是笼罩在头顶的死神。

周锋郎一不会功夫,二没走过镖,他进了山林没有任何心思,只一个个数着人,计较着时间,如同收割猎物般的悄无声息要了命。

回过神来浑身都是血。

伙计们只觉得他只去了一个时辰便回来了,那一身麻布灰衣被血沁透成了湿润的黑色,人一出来,如一柄恐怖的凶器,整个镖队的伙计都冒着寒意。

好一会儿,见他沉沉的不做声,身上的煞气平息了些,才小心翼翼的问:“周哥,您身上是不是有伤?”

周锋郎迟钝的愣了一下,解开衣服一看,那浑身伤得不轻,竟然还有把刀插在胸口都没有发觉,更别说背后拿一道伤,已经能看见白骨。

他竟然一声不吭的,一路赶着镖。

“要不、要不歇歇?”

生怕这保他们性命的阎罗死在路上。

周锋郎闷不吭声,不会疼似的,只说:“赶镖,太阳下山之前一定要到朝阳县。”

伙计们已然十分听他的话,他说什么便是什么,努力赶着路,竟真的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到了朝阳县。

那接镖人简直心惊,连忙是请了大夫,可周锋郎什么也不要,喝了一碗水,借了一匹马,带上些接镖人备的药草,转头便上了路,半路上实在感觉到血流得厉害,终于找了个医馆草草包扎了一下,如此继续赶路。

大约是怕自己真的死了,也估摸着时间能赶回去,才骑稳了一些。

到了云水乡已然三更天,敲了敲镖局的门,把马还了回去。

那堂主匆匆穿了外衣起来,见他满身是血,这么快就回来了,以为是丢了镖,他回来报丧的。

没想到周锋郎拱手道:“幸不辱命。”

他是来要钱的,拿了钱就回去。

堂主是完全不相信,以为他是来诈钱的,可正巧此时,朝阳县回来的信鸽也到了,堂主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把标送到了。

这样大价值的标,却只折了两名伙计。

这一趟简直是奇迹一般,甚至总镖头当天还赶了回来。

堂主愣愣的睁大眼睛,直到周锋郎再次说话才回过神。

“马堂主,我是来拿工钱的。”

马堂主连忙让人拿银子来,周锋郎把银子放在手中,发觉重量不对劲,打开一看,竟然有八两银子。

不仅如此,还给他备了上好的伤药。

马堂主和善的笑道:“周兄弟,这是你该得的,你不是一般人,这些钱财只是身外之物,马某十分看重你的道义,往后马某要是找你,你可别不见我。”

周锋郎拱了拱手,表示敬意,他实在耽搁不起了,连忙要回去。

那马堂主思前想后的不明白,他伤得如此重,在朝阳县住上一天最为妥当,为什么非要赶回云水乡?

如此便问了,“周兄弟可是在云水乡有什么事,怎如此急忙要赶回来。”

马堂主已经想要和他套近乎,往后可能许多事用得上他,若是能长长久久让他做快马镖局里的总镖头,有朝一日必然是江湖上响当当的第一。

只见那周大郎在夜色里高高大大的立着,浑身都是血,脸上的真面目不仔细端详已然看不出来样貌,如同从尸山血海里出来般满身煞气,是连鬼神都敬而远之。

那双利刃般的眼睛却缓缓柔和下来,连声音都很是温和,“我的妻子在家中等我,我说今夜要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