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把对方律师给送进去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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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李斌,他质疑道:“原告律师因为一篇帖子上的内容就要起诉我的当事人!”
“那么请问原告是如何确定这篇帖子是我的当事人发的呢?”
周杰不慌不忙,拿出手里早已经准备好的证据道:“这是我们通过学校内部网站的管理员获取到的地址!”
“根据上面的信息,可以确定该账号的所有人正是何欣欣女士!”
“同时,帖子上的信息是我的董事长和张佳琪女士的聊天记录。”
“所以,你们都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李斌淡淡一笑,毫不在意的质问庭审长道:“那我想问问庭审长,是不是只要确定这个账号的所有人是谁,那就一定能确定这个事件是谁做的呢?”
庭审长道:“根据证据法的相关要求,证据来拿必须保证完整性,连续性和逻辑性,所以根据这个案件应该证明的是是不是能确定那帖子是被告亲手发的!”
叶瑾闻言微微皱眉。
苏淑疑惑的询问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账号是她的,可不就是她发的吗?”
“这庭长说真的这个什么意思啊?”
不仅是苏淑就连一些旁听的人也都发出了这样的疑惑。
“对啊,账号都是她的,难道不是她发的?”
“不是吧,这还能反过来。”
“难道这案子没那么简单?”
......
叶瑾略微思索的刚刚庭审长的话,他向苏淑解释道:“他的意思是如果能够证明帖子都是别人发的话!”
“那这个案件咱们就打不赢了!”
苏淑道:“啊,这能怎么证明?”
叶瑾道:“看着吧!他们应该会有东西拿出来!”
庭审上,李斌听到庭审长的话微微一笑,反驳道:“好,我这里有一份新证据!”
李斌缓缓拿出当时何欣欣的被篡改的报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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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记录清晰的记录了我的当事人在发帖的当天下午就遗失了手机!”
“遗失地点是在校园内。”
“同时,根据我当事人所说,她觉得设置密码很复杂,所以她的手机并没有设置开锁密码。”
“她的相册中又保存了我另一位当事人和原告单位董事长之间的聊天记录。”
“所以任何一个人捡到这个手机之后,他都可以拿我当事人的手机发帖子。”
“对于原告的证据,我保持高度质疑!”
庭审长看着李斌提交的证据微微一笑。
询问周杰道:“原告方面还有没有补充?”
周杰道:“被告律师,你是如何确定你的当事人确定是当天下午遗失的而不是其他时间?”
被告律师李斌道:“那是当然,我们有当时的报案记录啊!”
“上面记录的很清楚!”
周杰继续道:“那么,我想请问的是,您确定您所提交的这份报案记录是准确无误的吗?”
李斌眉头微微一皱,心里突然涌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不过他细细回想了一下。
接警做记录的是自己人。
手机也被毁了。
确实毫无查证,所以李斌依旧鼓足底气道:“当然确认!”
“这份资料是我们在执法局提取的,当然具备法律效应!”
“同时,我们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核实查证!”
李斌在心里仔细回想了一遍整个过程。
从王阳那里开始直到现在,都没有地方可以出现纰漏。
所以他断定,周杰是在虚张声势。
而周杰听到被告律师信誓旦旦的说出确认的话!
周杰笑了。
叶瑾也笑了。
只有苏淑一脸懵。
叶瑾笑着回道:“只要周杰正常发挥,他能把对方律师给送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