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南国雁还巢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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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傅侗文父亲的病情已经无法控制,也因此,傅侗文原定北归的行程一拖再拖。沈奚早把辞呈递交给了段孟和,定下了在北京的入职医院,但因为傅侗文行程未定,她也只好暂留在上海的医院里,等着启程北上。
这天,沈奚两个手术做完,回到家是清晨五点多,天将亮。
房间里暗着,他不在,沈奚习惯了他出去“花天酒地”,瞧见万安在一楼的沙发上蜷着睡熟了,自己轻手轻脚烧了一壶水,拎上楼,冲洗过,找了件宽松的衬衫套上,倒在床上补眠。吊紧的神经还绷着,在梦里回到手术室,十几个护士推她进了门,把她推到手术台边,刚麻醉的病人猛然间跳下床,两手按在她肩上,大吼着:医生救我——
沈奚大喊着:你快躺下,躺下!
……
“轰”的一声,身子震颤着,深深地喘着几口气,在满头的汗里转醒。
肩上是有一双手。
沈奚困得睁不开眼,扭了两回,摆脱不开他,轻声撒娇:“好热。”
刚上床的人下床,将电风扇打开。
凉风习习,吹着她的皮肤,汗液黏着头发,在脸上。她拨弄着,把长发捋到枕旁:“把窗关上吧……还能凉快些。”
室外日照得厉害,热浪不休,还不如公寓里凉爽。
窗被关上。
她呼吸渐平稳,身上的衬衫被撩开:“我也是刚回来……”
“十一点了。”他耳语。
她应着。
“方才得了份电报,德国在马恩河战败了。”
“嗯……”她记得马恩河,六月时,他提过,说这回要德国再败,战局基本就算是定下了。她晓得他的欢喜,微睁眼,对他笑。
窗帘挡去阳光,这个房间都像在重重锦帐里,他周身是徐园沾染回来的香薰脂粉气,熏得她昏沉沉着,觉得呼吸都不怎么顺畅了……
他身上的那股子香,除却胭脂熏香,就是烟土燎烧后的余味。
闻到这个,她猜到昨夜他见的是曾带人围在医院外,要为难他的黄老板。这位黄金荣是有名的势利眼,敬客的香烟要按客人身份高低来分等级,从低到高的香烟牌子也有讲究,大前门、白锡包到茄力克。到傅侗文这种商界巨头,就必须要是上等的福寿膏伺候。
傅侗文以有心脏病做借口,从不沾这玩意,可她担心他,怕闻多了也不好。
“你身上好香。”她提醒着。
“洗过了,也还是有。”他低语,“不如用你身上的味道冲一冲,看会不会好些?”
还困着呢……
她挪开身子,让了大半的床给他。衬衫的一粒纽扣被粘在锁骨上,是刚被他解开的。他耍起无赖一点儿没有三十几岁的庄重,见拉不回来她,突然手臂越过她的身子,撩了床单,连她人带布兜住,捕猎的手段很是高明,她再翻身也翻不出去了:“我赔笑了一整晚,也不见你心疼几分?”
哪里见过这种人。花天酒地,满身脂粉香回家,还要人来心疼。
沈奚拿枕头挡他:“你是去听戏,我昨晚却没一刻坐下来过……”
他笑:“那让三哥心疼心疼你。”
天台传来培德的笑声。
培德这几个月和谭庆项学中文,学得投入,每日七点开始就在和谭庆项说话,小女孩精神头好,从早上说到晚上都不会嫌累。谭庆项是最早一批留洋的医学博士,跟着傅侗文见识也广,从不缺话题聊,可他也有失去耐心的时候,总想以做活为借口,把人打发走,寻个清净。岂料培德不吃他那套,你做活,我帮你好了,比白吃白喝要强。
此刻,两人准是在天台晾晒衣裳呢。
这是谭庆项雷打不动的每日洗衣、晒衣时间。
“万安,上来搭把手。”谭庆项的喊声贯穿三层小公寓。
“来了,来了。”万安乐呵呵跑上楼。
隔着扇门。
沈奚低低地“嗯”了几声,骨软筋麻,仓促抓到丝绵床单,扯过来,咬到边角上。断断续续、细细碎碎的声响都被丝绵和紧咬的牙挡着……
身上的热浪一层卷过一层,她上半身还是白色的衬衫,纽扣全开了,红唇白齿地咬着丝绵的布,是沉香色的。
门外是:
万安上楼,万安下楼,谭庆项招呼人去菜场,培德换衣,追着谭庆项出了门,万安独自收拾三层公寓,打扫洗手间……
后来,万安去各房开窗弹尘。
最后,是谭庆项带着培德归了家,嚷嚷着要烧绿豆百合汤防暑。
她喘着气,骨头缝里酥麻酸软,慢慢地,慢慢地,把牙齿间的床单拽下去。腿也缓缓地滑下去,从跨在床上到放平了。
汗渥着臂弯、腿窝。不管是齿间的,还是身下的床单,都像在水里浸过了一回。
盛夏八月,正午里,路人行在日头下都要中暑,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儿,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儿。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
后来,烟馆老板换了几茬,都晓得要照应她在这里……
这样想,救自己的人是有点手腕的。
“你说,救我的人还能找到吗?”她问。
傅侗文瞅着她。
沈奚原想说羡慕婉风,起码清楚自己的恩人是谁,可联想到顾义仁那一茬,把话又咽下去了,只是解释说:“是想当面道谢。”
短短的一段沉默。
“也许已经出了国。”他说,“那时的人下场都不太好,大多出国避难了。”
傅侗文下床去找修剪指甲的物事,赤膊的男人背对着她,日光照到他后腰上的两道红痕,在她看到时,他恰好因为汗流过去,觉出沙沙地疼,反手摸到了。
他饶有兴致,仔细用指腹去丈量了长度,笑睨她:“还说要给自己修剪修剪指甲,怕会刮伤你,看来是多虑了。”说话间,他找到剪指甲刀,在手心里掂了掂。
也不知是想到方才鸳梦里哪一段细节了,笑意愈浓。
因为德国再次战败的事情,傅侗文心境奇好。
晚饭前,他在厨房里把新鲜的蔬菜翻到水池里,非说要给大家做道菜。除了烤面包和煎牛排,连谭庆项也没见他在厨房弄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于是全都聚在厨房门内外,围观他。
尖辣椒、黄瓜、大葱切成丝,香菜切段,盐、醋、糖拌一拌,递给沈奚。
沈奚尝了口,味道不错。
“老虎菜,专为了开胃出的菜。”他献宝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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