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往事如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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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春天,重庆巫山县的一户陶姓人家炸开了锅,原因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已经整整“失踪”五天了。
那个年代14岁的男孩子其实已经算是“小大人”,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陶母和哥哥姐姐们都没在意,以为老幺是跟朋友出去玩,两三天应该就回来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消失”的儿子还是杳无音讯,家里人这才急了,到处打听,但就是没有任何消息。
一个多月后,正当所有人都以为陶家小儿子是被人贩子拐跑了的时候,一封从新疆寄来的信揭开了“悬案”的真相。
原来三年前,陶家一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从新疆来做客,她说那里有饭吃,不会有这顿没下顿,生活条件比起巫山好得多。
“吹牛”的人无心,竖起耳朵听的人却起了意。
于是啥都不懂的少年就靠着给村里割青草积肥换钱,一筐几分几分地攒,三年后手上便有了十几块的“巨款”。
有了路费,到新疆投奔表姐的念头便有了实现的基础。
他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去了能干嘛,只是蹲在村口的公路上等拉货的卡车,瞅准一辆,一抓一扒,偷偷就到了成都。
随后再故技重施,溜进了火车站,混上了去新疆的火车。
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陶家小儿子就是陶勇月。
当时火车查票很严,陶勇月为了避开列车员只能到处乱窜,后来发现有一排座位和车厢地板之间有一小段空间,对成人来说太狭窄,但对身材瘦小的他而言正好可以蜷缩着躲进去。
座位上的乘客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阿姨,她看着陶勇月可怜就问他到哪去。
得知是要去新疆找表姐后便时不时塞一点吃的,甚至还会在查票的时候帮着打掩护。
火车就这么一路向西,整整四天三夜,总算是抵达了哈密。
陶勇月透过窗户往外一看,发现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心里顿时慌了神,他就算再“笨”也意识到在这种“不毛之地”怎么可能顿顿有大米饭吃。
而那位阿姨也替他着急,新疆大到没边,光知道一个人名根本就没办法找,于是便提出如果陶勇月信得过她,就干脆先跟着在吐鲁番下车,到时候找个活干,再慢慢想办法联系表姐。
几天的相处,让陶勇月已经把这位阿姨当做了“亲人”,他没有太过犹豫就直接选择了下车,然后再转乘长途汽车又颠簸了好几天,最后来到了和田。
阿姨的父亲是五十年代第一批进疆的军人,属于干部编制,退休后一直嚷嚷快闲出屁来。
家里多了个脑袋灵活的“小老乡”,更是激发了乡愁,于是对陶勇月也是颇为关心和照顾,并且还直接让他喊自己为“爷爷”。
而阿姨自己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家收入水平在当地属于中上,所以多“养”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并没有太大压力。
待了几天后,靠着“爷爷”的关系,陶勇月来到一个建筑工地当小工。
起初人家还怕他细胳膊细腿的吃不消,但结果表现却非常出色,毕竟打小就在重庆山区里干农活,这点劳动量完全是“小菜一碟”。
有活干,有钱赚,有阿姨和“爷爷”的照顾。
陶勇月已经达成了“私逃”来新疆的目标,找不找表姐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第二年,在“爷爷”的指点下,他又报考了新疆供销总社下属的阿克苏棉麻技工学校,并且成功被录取。
虽然需要跨越整个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去到塔里木盆地的北面上学,但毕业后就有城市户口,还能分配一份正式工作,这对于陶勇月来说算得上是人生阶层的大跨越。
认认真真学习了两年半,课程主要是棉麻的收购、加工和管理知识,陶勇月聪明,又能吃苦,所以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1981年,毕业后的他被分配到沙雅县供销社下属的棉麻公司上班,整天都要和棉花打交道。
17岁的年轻人,骑着个自行车在乡镇间来回穿梭,涨了不少见识,也看到了种棉花的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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