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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

程七七先前就注意到这个少年了,少年拿一麻袋东西,换了一沓纸。

毛笔?

少年的眼睛亮了,岭南不是没有毛笔,但,好的毛笔真的太少了,要么就贵的吓人!

高胜兰震惊的看着一旁的程七七,毛笔还能换米呢?

程七七从她的布包里掏啊掏的,实际从空间里掏了一支毛笔出来:“你看看,这支上等的湖笔,能换多少米?”

“五斗米。”

少年自从程七七拿出笔之后,这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她手上的笔,他道:“我家的米都是自家种的,不是陈米,一斗十升米,保准蒸出来的米饭,特别好吃!”

“成交。”

程七七笑着应声,当初婆婆柳素仪的库房的时候,柳素仪正好准备了一批笔捐赠到学堂,这种湖笔,那是整整一箩筐呢!

“五斗米,我们两个妇道人家也搬不回家,可以请你送到归化里村吗?”

程七七将笔递了过去,少年拍着胸脯道:“没问题,我就住在隔壁洪溪村,傍晚,我送到村口,行吗?”

“好。”

程七七约定好时间之后,就带着高胜兰走了。

“等会,嫂子,我们就这么走了?笔也给她了,米也没瞧见,他万一跑了,我们连人都找不到啊。”

“嫂子,要不……”

高胜兰想着那五斗米,对于周家来说,这些米可值钱着呢!

“夫人,我叫江枫,家住洪溪村,大河边,进村第一家,就是我家了。”

江枫跑了过来,特意跟着程七七说了。

“我夫家姓靳,你在村里一打听就知道了。”

程七七说着,跟江枫告别之后,道:“胜兰,我相信我的眼光。”

高胜兰:“……”

她的眼神里透着怀疑。

程七七解释道:“从码头过来,我看到他救了一个小孩子,奋不顾身的,还受了点擦伤。”

“就他手肘处的伤?”高胜兰刚刚就看到的。

“对。”

程七七微微点头:“一个能见义勇为的人,我相信他的人品。”

高胜兰半信半疑,程七七已经盯上了路边的槟榔小摊了,问:“这个是什么?怎么卖的?”

“这是我们岭南的槟榔果,吃了能提神、祛湿、驱瘴。”

小摊贩是个大娘,见着程七七,格外的热情道:“你看,拿这萎叶一包,嚼着吃可香了。”

“才两文钱一份呢。”

大娘笑眯眯的,又指了另外一份,道:“夫人要是想要更好的,可以买这种好的,只要五文钱。”

“那,每种给我两份。”

程七七一开口,一旁的高胜兰忍了又忍,等她买完,她才忍不住问:“嫂子,你买这个做什么?”

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的!

“大用。”

程七七卖了一个关子,瞧见卖糖葫芦的,她的眼睛一亮,立刻就冲过去买了两串糖葫芦,刚拿到手,就碰上一个地痞挡住了她的去路:“小娘子面生的很,不是本地人吧?”

“小娘子,这糖葫芦有什么好吃的?哥带你去醉仙楼,吃红烧肉怎么样?”

男子吊儿郎当的看着程七七,虽然穿着朴素,没有任何的胭脂水粉,但那水灵灵的眼睛,顾盼生辉,好看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