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关口 悄然离开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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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鸡哥的计划很简单。
从大陆往澳门来并不容易,大部分人选择偷渡——从珠海跳下,顶着被探照灯找到的风险游过来。从澳门去往大陆却并不难,乌鸡哥委托人做了假的居住证,顺理成章地搞到两张返乡证。乌鸡本身就是人情通达,想要弄到这些并不困难。
具体的计划,乌鸡却没有透露。章之微明白对方的意思,乌鸡做这些事情,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免得这几日章之微显露端倪,只叫她安静地等,等待最后一天的到来。
陆廷镇始终没有追,章之微跟随乌鸡慢慢地走回去,她很安静,没有哭闹,没有歇斯底里地和对方发脾气。陆廷镇没有走,他还是站在海边,风凉水汽远。陆廷镇脱下自己的外套,搭在她肩上,仍旧将她整个人包裹得严严实实,终于出声:“……一句话不合就跑,真不该把你送那么远。”
他的语气颇有些无奈,沉沉望章之微的脸,她还是一副倔强不肯讲话的模样。上的妆也浅,淡淡薄薄一层,像刚开放的花朵。
陆廷镇已主动递台阶。
章之微还是不言语,她紧绷一张脸,越过陆廷镇肩膀,看他身后海洋。澳门和大陆相连,另一边隔海是港城。回港城,那真是孙猴子翻不出五指山,去大陆,才是天阔云低任鸟飞。
老四出声:“先生,之微小姐方才跑得快,这边路黑,别是被什么脏东西吓着了?”
陆廷镇闻言,仔细看章之微的脸,摸了摸她额头,声音终于放软:“真吓到了?怎么手也这样凉?”
章之微终于出声:“没有。”
虚情假意,全是骗子。
她明知陆廷镇不信这些,他不信鬼神,就连大师送他的手串,他也随意地送给之微。
但她还是顺着陆廷镇给的台阶往下走,眼睛红一圈,一路回去,她坐在车中,盯着外面的房子,不停地掉眼泪。以前都是故意当着他的面哭,故意掉泪惹他心痛,今天不知为何,章之微却想表现得更坚强一些,不稀罕在他面前落泪。
陆廷镇全程未说话,由着她掉泪,到床上后终于变了模样,叹气:“你究竟难过些什么?”
章之微睁着眼睛望天花板:“难过你不爱我。”
陆廷镇摩挲她脸颊:“谁说我不爱你?”
章之微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可她深知,那些话并不会让陆廷镇高看她一眼,他现在微微皱眉,看起来很为不听话的孩子头痛。她此刻撕心裂肺、怒吼怒叫又有何用,陆先生大抵只觉棘手,而不是心疼。
倘若真心痛,方才他就不会由着她独自跑。
打记大棍再给甜糖,章之微早知他的这些伎俩。
于是章之微保持了沉默,只发狠咬陆廷镇的手腕,将他漂亮的手腕也咬出伤口,尝到血痕。陆廷镇这次没有推开她的头,由着她咬,由着她发泄一腔怒火,陆廷镇只将情绪变成狠狠凿进去的东西。她不出声,陆廷镇偏要她发声。俩人就像两头狼,老狼在训练他倾尽心血培养却不听话的小狼崽,两人用尽一切想要让对方屈服的手段,利爪,锐齿,声音,语言,暗暗较着劲儿,非逼对方臣服,逼对方先缴械投降。
最终还是章之微败下阵来,一败涂地,只用柔软羽绒包裹自己,眼神溃散,大而无神的眼睛周遭一圈红。
“好好的,怎么忽然闹成这样?”
陆廷镇也不是赢家,他好奇章之微今晚异常表现,用湿毛巾擦她脸,看到她唇上有血,一抹,原是她咬破了陆廷镇的手腕。
陆廷镇说:“哪里惹得你不痛快?”
章之微背对他,她面朝墙:“或许当初陆叔叔就不该带我回家,最好给我一笔钱,让我自生自灭。其实您和陆老板、陆太太都不必这样尽心尽力地教我,让我自己活,说不定现在已经做起皮,肉生意,陆叔叔只消用几块大洋就能买我一夜,爽完提裤走,毋需这样劳神费力……”
“胡说,”陆廷镇呵斥,“睡觉,明天早晨想想,你今晚是不是糊涂了。”
章之微不说话,仍旧保持蜷缩姿态。陆廷镇喝了两杯水,见床上娇娇女孩仍旧毫无动静,他微微蹙眉,倾身去看——
她已然熟睡,只是睡得并不安稳,眼睛哭红一片,脸颊还是泪痕叠叠,一重垒一重。不知她哪里来得如此气量,哭成这幅姿态,可怜极了。
她如今睡着,陆廷镇却难以安眠。他安静地看着章之微小小一具身体,冷不丁想起父亲刚得知阿曼是叛徒的那天。
陆家早些年做药品生意时和人结怨,对方姓杨,几十年来,两家势同水火,互相牵制一阵,到了近十年,陆家凭靠着房地产生意拔地而起,对方才被压在下面。找到阿曼也是个意外,是陆家派去杨家的卧底,无意间发现一些资料,而这些,则是关于阿曼。
阿曼如何在杨家工作,又如何被派去陆家工作,接近陆老板,一点一点取得信任……
尽管其他资料页在水中遗失,关于阿曼的这些,却是清清楚楚,分毫不差。
就连他的死看起来也仿佛是一场作秀。
阿曼为何在死前要求陆老板照顾他的养女?他和章之微非亲非故,只是做了几年邻居,怎么会这样对她好?章之微父母死于疾病,也是蹊跷,章之微是不是也早早被杨家洗脑,特意送到宅邸中做小卧底?
毕竟谁都不会怀疑一个未成年的女孩。
那天,陆老板打算就地料理章之微。
对生意人来讲,背叛和不忠都是大忌。
陆老板自觉与人为善,做人也豪爽,旁人向他借钱,绝不会要求对方写借据。曾遇到绑匪,陆老板几句话能劝得对方一心向善,将他释放。当然,陆老板也未薄待对方,知对方是走投无路第一次做事后,陆老板吩咐手下给他一笔钱,劝他改邪归正,洗手上岸。
那人后来跟随陆廷镇,成了他的左膀右臂。
陆老板容人肚量大,唯独不能容忍背叛和欺骗。如果不是陆廷镇相护,如今章之微大概还真如她所说,仍旧在寮屋中穿梭,出卖身体,或住廉租房,在灯红酒绿中转过一张又一张的床榻。
陆廷镇见陆太太喜欢她,也不忍母亲伤心,他自己也难以对抚养的人下手。到底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生活这么久,禽兽尚有怜悯之心,更何况人心。
况且,暂时没有证据证明章之微别有用心,她来陆家这么久,也都是安安分分;做错事的是她养父,和她一个可怜孤女,的确无太多关系。
这些话,如今也只有陆廷镇和陆太太在信。
陆太太宅心仁厚,不许佣人传这些流言,她建议:“倘若真觉微微不安全,等她毕业后,就找个好人家,让她嫁出去。书是要读的,她一个女孩,也总要出嫁。”
陆老板这才勉强同意。
只是不知谁将这些话传到张妈耳中,她一个侄子早些年跟陆老板做生意,就死在被劫的那辆船。
……
回忆至此,陆廷镇看床上的章之微终于换了姿态,她一条胳膊搭在外面,一身雪花肉,腕上仍旧佩戴着陆廷镇送她的佛珠串儿,上好的砗渠,温润光泽。万佛寺高僧邀陆廷镇坐下喝茶,私下商谈,告知他命途多舛——事业顺风顺水,即使有波折也毋需担心,总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唯独姻缘浅薄,怕是要孤苦一生。
陆廷镇耐心听高僧讲这些,一笑置之:“我不信天命。”
高僧只摇头:“执迷不悟。”
临走前,高僧给了他这串砗渠佛珠,面色高深,只说能保他平安无虞。
平安无虞。
陆廷镇不需要佛神庇佑,他不是会向上天祈祷的卑微信徒,他不必去三拜九叩才实现自身愿望。
他不是章之微这种会将高僧话语奉为圭皋的小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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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三日时间,章之微都没有和陆廷镇“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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