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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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芳菲把手里的食品袋放在杨露桌上,笑说:“这是两个蛋挞,请你吃。”
杨露目露惊奇,连连道谢收下了。接着见许芳菲还待在原地没有走,不由狐疑:“还有什么事吗?”
许芳菲迟疑了下,小声说:“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可以可以,大家都是朋友,你太客气了!”杨露本就是耿直又爽朗的性格,闻言拍拍胸脯,“说吧,要我做什么。”
一番询问,杨露才知道许芳菲口中的“忙”小得不能再小,仅仅只是想请她帮着查几句歌词。
杨露当即便答应下来,掏出自己的智能手机打开网页进行搜索。
经过上午几个课间的努力,午休时,杨露把手机“啪”的放到了许芳菲面前,又递过去一副耳机,说:“喏!找到了。男歌手,民谣,还有那些歌词,全都对得上。你听听是不是这首歌。”
许芳菲看了眼手机屏。
歌曲名:《理想的城》
歌手:佚名
许芳菲戴上耳机,点了点屏幕上的播放键。只听了两句,她便确定下来,对杨露笑道:“是的,就是这首歌!谢谢你啦。”
“害,这有什么好谢的。举手之劳而已。”杨露大方一摆手,微顿,又道,“不过,这么小众的民谣新歌,你在哪里听的呀?”
许芳菲回答:“听邻居放过。”
杨露摸下巴:“那你这邻居还挺潮的嘛。”
许芳菲弯唇笑笑:“可能吧。”
找到了那首民谣歌曲,许芳菲很开心。她专门拿出了一个新本子,把这首歌的歌词抄了下来,一笔一划,工工整整。
***
[理想的城。
桀骜的鹰,披了岁月风尘与一身黄昏,
何时倦怠,何时停歇,
何时能有归程。
南去的雁,覆了千里黄云与大雪纷纷,
何时安定,何时靠港,
何时能有归程。
我想搭上那返乡的列车,
淡淡回顾那装着我青春的城。
我想风把思念捎去远方,
轻轻送给我无法忘怀的姑娘……]
***
高中生活紧张又枯燥,日复一日,好像永远都看不到尽头。
那首无意间从3206飘出来的民谣,成了许芳菲枯燥生活里为数不多的一点色彩。
她每天都会抽时间学学那首歌,几天下来已经可以完整地唱出来。
时间就这样平平无奇地过去了六天。
这日晚自习下得晚,放学已经晚上九点多。许芳菲像往常一样回到喜旺街9号院。
她边哼歌边往前走,忽的,看见前方路上蹲着一只黑乎乎的小狗。
老小区时不时就会跑进来几只流浪的小猫小狗。许芳菲起初并未在意。走近后,却发现小狗正埋着脑袋,往地上仔细地嗅着什么。
听见脚步声,小狗似受惊,嗷呜一声跑开了。
许芳菲借着月色低眸一瞧,只见就在小狗蹲的位置旁边,有几滴液体样的痕迹。
她心生奇怪,掏出乔慧兰之前给她的手电筒打开一照。
那几滴痕迹是暗红色的,呈滴状。像是……
血迹。
许芳菲皱了下眉,无意识地低头看向周围地面,这才发现,血迹并不只有她面前的这几滴。
一滴一滴的血迹,从小区大门口的方向而来,直直通往了前面黑乎乎的门洞。
突的,树上老鸦嘎的一声叫,凄厉可怖,差点没把许芳菲三魂七魄震出来。
她抬起眼?
三栋二单元。
是她家所在的单元楼。
有人受伤了?看这些血迹,似乎伤得还不轻。
可是,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不去医院?
霎时间,许芳菲脑子里惊疑不定。她抿了抿唇,强自稳住心神,收起手电筒进了门洞。
血迹一路蔓延。
许芳菲心跳有些急,屏息凝神强自镇定地爬楼梯。上到三楼,那些滴状血迹消失了踪影。
噗通噗通。
黑暗中,许芳菲听见自己心跳变得飞快。
她轻轻咽了口唾沫,深呼吸,鼓足勇气般将目光投向3206——果然,疏离月色从楼梯间的窗洞照进来,血迹消失在3206门前,门把上依稀可见暗红色痕迹。
短短几秒,许芳菲心一慌,脑子里闪过无数个猜测与念头,最终还是决定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凌城是个容不下过多好奇心的地方。
老人们都说,不看不语,不闻不问,是最好的保身之道。
琢磨着,许芳菲扭头就往楼上走,慌乱之间下意识掏出裤兜里的钥匙,紧紧攥在手里,飞快上了楼,开门进屋。
轻轻一声闷响,许芳菲胆战心惊关了门。
*
单元楼内一切重归死寂。
须臾,吱嘎一声,3206的门打开,一道黑色身影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
男人咬着烟,用抹布安静清理着门把上的血迹。突的,余光一瞥,注意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月色下隐隐反光。
他随手将那东西捡起来,是长方形卡片,小小的,没巴掌大。
【凌城中学校园卡】
夹烟的手指修长冷白,指尖火星眨啊眨,像红色的眼。
黑暗中,男人冷淡的视线漫不经心掠过卡片最上端的几个字,落在左侧的证件照上。
方寸之间,一张白皙干净的小脸微笑看着他,双颊略带稚气婴儿肥,扎着简单的马尾辫,双眼盈盈汲着清水,纯美柔媚,铅华弗御,胜过缅北最透的玉。
继而又微挑了眉峰,玩味瞧向右侧的姓名一栏:
高二一班,许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