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重审宣判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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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得上是大病初愈的赵平章, 今日仔细地换上了一身很久没有穿过的西服,只是大约这阵子瘦了不少,竟不大撑得起来。那西服穿在他身上多少有些显大。
人在前排, 正襟危坐。
在眼角余光瞥见程白和边斜时,他并没有打招呼,只是向他们略略点头示意。
这时候旁听席上几乎已经坐满了人, 程白他们只能挑着角落里的位置坐。
法庭上还设置了专门的媒体记者席。
显然这一次食人案重审的媒体关注度极大, 省高院这里允许媒体拍摄报道。
不管是程白还是赵平章,可都算得上是法律从业者里面名声比较大的, 一个是早已恶名在外的律师, 一个是16年前主审此案的法官, 旁边那些媒体记者的目光一下就转了过来, 更有人举起了摄像机朝他们这边拍照。
边斜颇有些不耐烦。
程白倒是不介意。
她只是在这些媒体关注的目光之外, 发现了另外一道格外安静的目光。一眼朝着左前方扫过去, 于是轻而易举发现了那目光的来源。
孙雪, 那个年轻的女孩儿。
似乎只是看着她, 并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而更引起程白注意的是坐在她身边的那个妇人:脸上脖子上长了不少的皱纹,像是被这些年来生活的重压所磨砺;头发也差不多白了一半, 皮肤偏黑, 身材瘦小;整个人的坐姿极为拘谨,还时不时轻轻地抹眼泪。
即便只这么瞧见一个侧面, 程白也一下辨认了出来。
是孙宝山的妻子。
之前很多新闻报道上已经贴过了她的照片,面容与16年前依稀还有些相似。
只是老得太快了。
好像才四十多的年纪,看着竟有五十多。
程白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开庭的时间很快到了。
整个旁听席一下就安静下来。
庄严的国徽高悬在法庭正中央, 各部分人员分别就位,法警终于将戴着手铐的孙宝山带上了法庭,然后打开了手铐。
时隔16年,这名当年被媒体渲染为“食人魔鬼”的嫌疑人,终于又一次清清楚楚地出现在大众眼中。
出乎意料地寻常。
头发全白了不说,甚至还瘸了一条腿,据说是在服刑期间被狱友打折过。一双眼睛看起来多少有些浑浊,面容也与媒体先前报道所用照片里非常有精气神的青年完全不同,显得死气沉沉。
坐在前排的赵平章一下就垂首闭目,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同样是下午两点半。
上海某法院民事庭,唐驳坐在原告代理人的席位,将案卷的关键资料都放在桌上,一一整理妥当。
对面被告人席位上不断有压抑着的哭声传来。
他充耳不闻。
只在整理完了资料后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
这一场官司是名誉维权,告的是1年多之前3·28案舆论风波中曾损害程白名誉甚至造谣诽谤的一群人。
被告人名单有一串。
里面有很多微博粉丝数量数十万上百万的大v,胆子小怂一点知道自己斗不过的,早在开庭之前就谈妥了和解,让唐驳撤销了诉讼,想把这次诉讼的影响降到最低;但也有一些被告头铁,觉得自己当年的发言没有问题,也有几家媒体认为他们只是在合理行使新闻监督权,半点也不怕,要来开庭打这一场官司。
不过对面那小姑娘看上去显然二者都不是。
看模样也是清清秀秀,只是现在眼睛都哭红了。
她的律师就坐在她旁边,十分无奈。
这是一名刚进大学还没一年的学生,曾在网上用极其侮辱性的语言诋毁程白,连发十几条微博,还在转发之中造谣。
那时她才高三。
骂完了,爽完了,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哪里想到,一年多之后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她家也就是普通的家境,连供养她上大学都有些捉襟见肘,小姑娘更没见过什么大阵仗,刚拿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还以为是谁开玩笑,直到法院那边的电话打过来了才知道事情是真的,吓得在宿舍里哭了好几夜,既不敢告诉同学又不敢告诉家里人。
还是她家里人有一次跟她通话听出她声音不对,多番逼问之下,她才说了实话。
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未必进法庭一次。
何况是她那老实巴交的父母?
知道这件事之后气得直掉眼泪,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竟然搞出这种事来。
一家人基本什么法律常识都没有,也陆续错过了和法官、和唐驳这方最佳的和解时机,以至于今天不得已坐到了庭上。
民事庭的法官要随和一些,只提醒她不要再哭,又翻了翻案卷问:“根据第9页这些已经过公证的证据看,类似于‘婊’‘一看就是那种出卖色相’‘为人渣打官司死全家’之类诋毁原告当事人程白的言语,的确都是由被告当事人的微博账号发出。你当时为什么会发这些?”
那女声强忍住了哭腔,头几乎要埋进胸口,哽咽着回答:“我那时候高三,学习压力特别大,别人都那样说。我说得更痛快,别人都来转发我的微博。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法官无言。
有时候小孩子和年轻人因为放肆和不加节制而生的恶意,比起成人的恶意,更让人有悚然之感。
唐驳的神情则没有什么怜悯。
他十分随意地将那一页案卷翻过去,淡淡道:“你当时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知并不是你犯错的理由,更不是你拒绝承担责任的借口。”
法院每天都在开庭。
庭上庭下人来人往,各自映照百态众生。
人们总是说,“正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可程白有时候经常会想,迟到的正义,还能算是正义吗?
“2018年7月16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魏某被江苏省公安机关抓获后,自供曾在孙宝山一案发生时向岩洞中开枪。2018年9月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由本院复查此案。”
食人案重审依法不开庭,所以这一次是直接宣判。
站在庭上宣读判决书的是江苏省高院一名面容严肃的老法官,全程不苟言笑。
判决书的内容一般都比较冗长,尤其是再审案件马虎不得,措辞相较于基层法院那些甚至还能挑出病句的判决书更为严谨。
整体上复述了一下当年的案件事实。
又回顾了一下河南省高院的判决结果。
关键点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提交法院的书面意见,直接指出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多项证据中,除了孙宝山的有罪口供以外,其他证据全部为间接证据。
嫌疑人有猎枪,只能证明他非法持有枪支;
死者尸体残留的骨骼上有弹孔,致命一击在颅骨,只能说明死者九成是因为这一枪而死;
山洞洞壁上有弹孔,而死者的猎枪已经不能再用,只能证明嫌疑人开过枪,但不能说嫌疑人开枪打死了死者。
而所谓的能为孙宝山定罪的直接证据,也就是他在03年春节过后向警方提供的口供,真实性存疑。
理由有三:
第一,存在刑讯或向嫌疑人精神施压逼供的可能;
第二,以前一口咬定是自己先听到了枪声才开枪还击,最终采信为直接证据的口供却自认是饥饿之下做出极端选择,杀人吃肉求生,二者存在极大的事实出入;
第三,再审过程中嫌疑人推翻供述,称当年之所以修改口供是因为听从了律师“坦白从宽”的建议,以主动认罪伏法换取检察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
再加上18年7月抓获的另一名偷猎者向警方供述,当年因为害怕嫌疑人及受害者获得营救后供出自己,于是向岩洞内开枪企图杀人灭口,既能佐证被告人孙宝山最初供述的“第一声枪响”,也为此案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即,导致被害者死亡的那关键一枪,来自岩洞之外。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被告人孙宝山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理由充足。但综观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孙宝山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证据,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采信的孙宝山口供真实性、合法性存疑……”
听到这里,孙宝山妻子终于捂住了自己的脸。
一种无声的恸哭。
媒体席所有记者虽然心中震动,但还勉强克制着心中的激动,维持着法庭的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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