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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铭九边之一,宣府。

时值八月底,长江两岸草木未凋、丹桂飘香,宣府的风已让人遍体生凉,早晚温差大得很,有时半夜还下雪。

荒道旁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坐在破石墙的墙根处晒太阳。

这些人中有中原人、有北漠人,也有来自更遥远异域的色目人。打扮也是五花八门,有普通兵卒、有猎户、有牧羊人、有商贾……甚至还有个背着经囊背架的行脚僧。

一伙奇奇怪怪的人,凑在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聊着奇奇怪怪的天。

猎户说:“我得换一匹能负重的马,不然挂不了所有脑袋。放羊的,帮再我偷几匹好马怎么样?听说瓦剌的马最好,鞑靼其次。”

牧羊人说:“呸!你那是马的问题吗?你那是贪心!非得把所有脑袋都包圆了,也不给别人留点儿。”

商贾说:“对,就属这打虎的最贪心。一听说待遇等同边军,军功可以实打实换了,他现在抱老夜大腿比谁都抱得紧,都忘了老夜刚来时,他和他那几个兄弟是怎么合起伙挤兑人家的。”

行脚僧说:“少他奶奶一口一个老夜,老夜是你们能叫的?当心队正一枪捅穿你肚脐眼!”

兵卒说:“嘘,队正来了!”

一伙人纷纷从墙根起身,目视向他们走来的男子。

男子约莫三十出头,身穿深色齐腰绵甲,黑色袄裤用绑腿扎得紧紧,头上没戴盔,只用布条固定发髻。整个人像一杆笔挺的长枪,哪怕走路也保持着紧绷的状态,仿佛随时准备进入战斗。

他开口时,语调尚算温和,一双眼睛却如浸透了战场上的铁血硝烟,骁勇而锐利。

正是曾经的灵州参军霍惇,如今是宣府一支夜不收小队的队正。

“你们很闲?聊什么呢。”霍惇问。

“没有!队正,我们刚出完任务,正准备休整后接下一个任务。”

“我去喂马。”

“我要擦拭兵器。”

“我去看信鸽回来了没有。”

“我……我想尿尿!”

一伙人做了鸟兽散。

霍惇摇摇头,推开陈旧的木头院门,穿过天井进入主屋。

主屋与周围的荒原一样贫瘠,只有一张硬板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但在临窗的桌面上,摆放了个插着花枝的陶罐。

花是野地里最常见的白色山梅,花瓣小、香味薄,却别有一股野生野长、风雨难摧的韵致。

整个屋子因为有了这枝花,于灰暗中平添了一抹清雅,仿佛兵戎中唯剩的一点书生意气。

桌前坐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俯首在纸页上书写着什么。

霍惇开门的第一眼就看见书生清瘦的背影,然后顺着弯曲的白皙颈子往前——看到了那枝同样白皙的野山梅。

是他路过某个山头时,因为刮了他的帽子,而顺手摘下的花枝。霍惇嘴角不禁露出笑意,扬声唤道:“老夜!”

曾经的陕西行太仆寺卿严城雪——如今该叫楼夜雪了——闻声没有立刻回头,把手上的最后两行字写完,方才搁笔,转身道:“叫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聋……进来。”

霍惇走进屋子,随手关上门,一路走一路摘除肩甲、护腕、佩剑,随意地丢在桌面。他往椅面上一坐,像是彻底放松下来,长长吁了口气。

楼夜雪望着溅出几滴墨水的砚台,皱了皱眉,抱怨的话在临出口时又咽了回去。

霍惇笑道:“托你的福,我又活着回来了。”

楼夜雪脸色苍白,眉浅鼻窄唇薄,不是有福气的面相,眼神中总带着一丝天生的讥诮,似乎看谁都不顺眼。

相由心生,他的心也和“宽宏”八竿子打不着边,狡狠、刻薄、易怒三项都占全了。然而面对唯一的挚友时,他似乎格外有耐心,愿意听对方说蠢话,并尽量嘲得轻一些。

他不以为然道:“死过一次的人,有什么福可托?是你自己命硬。”

自从被苏晏灌了一碗假毒药,死里逃生来到宣府后,霍惇对楼夜雪越发宽容,连意见不一的争执都少了。

有什么可争的呢?他每次深入敌境出任务,都抱着一去不归的决心。而留在后方的楼夜雪,作为任务的策划者与指挥者,心理负担比他重十倍百倍,所做的每一个判断、下的每一个指令都押着他霍惇的一条命。

——既然他连命都交到了对方手上,还有什么不能退让?

霍惇仍笑着,答:“那也是因为你谋划得好。”

当如履薄冰、殚精竭虑成了常态,有的人会精神崩溃,有的人心智却会被锻炼得更加敏锐、坚韧与强大。

楼夜雪带着一个割裂过往的新名字、一纸任命文书、一块总旗腰牌,刚刚来到宣府时,就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巨大困境——

夜不收编制残缺,他号称总旗,手下能管五十人,但实际上一半不到。不点名还好,一点名,又跑了俩。为什么?看新来的顶头上司是个白面书生,认定他瞎指挥会把整支队伍变成炮灰,与其死得窝囊憋屈,不如下血本找关系调去其他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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