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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生,她依然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当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这件事,甚至无关于沈烈是不是要娶自己了,遇到沈烈,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冬麦家里人,听说孙红霞怀上的事,自然是有些担心,不过看冬麦并不当回事,也就不理了。

这天,天还没亮,冬麦就起来了,刚收拾好,沈烈便推着车子进门了。

之前沈烈带着她去公社里照结婚相,那次已经说好了,这天沈烈带着她去陵城,要给她买衣服。

按照习俗,男女在结婚前,要给新娘子置办新衣裳,一般都是男的带着钱,领着女的去买,以前只不过是去公社买,这几年大家条件好一些了,讲究的就去陵城了。

其实冬麦并不在意那么多,她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她不是头一次结婚,犯不着那么讲究,可是胡金凤讲究,沈烈也坚持。

沈烈进屋坐了坐,喝了口水,这个时候江春耕进屋了,面无表情地说了声:“驴车套上了。”

胡金凤一听:“行,春耕,你赶着车把他们送到路边吧。”

江春耕点头,也就出去了。

沈烈背着一个军绿色带了红五星的军用挎包,和冬麦一起出去,驴车就停在外面街道上,沈烈和冬麦上去,江春耕便赶着车出村了。

冬麦坐在车帮上,看自己哥哥:“哥,嫂子今天不吐了吧?”

江春耕:“还行。”

冬麦随意和哥拉着家常,心里却是感慨。

要不说她这个哥哥疼她呢,虽然哥哥对沈烈怎么都看不惯,但其实也就打了那么一下子,后来再没说什么,只是对沈烈爱答不理没好模样而已。

可现在,还不是赶着驴车送他们去坐车。

这个时候,第一缕阳光已经在晨曦中照下来,她看着坐在对面车帮的沈烈,心里便说不出的温暖和喜欢。

她觉得自己就算没孩子,但活这辈子值了。

沈烈本想着和这位未来大舅子搭搭话,总这么冷着也不是事,不过抬头间,便见冬麦笑得温柔恬淡,晨间丝丝缕缕的光落在她脸上,清风拂面间,他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小孩子般淡金色的细茸。

这让他想起这个季节才萌发出的小青瓜蛋子,生嫩青涩,不小心碰到便是一个磕碰,让人心疼。

他又想起冬麦和林荣棠在一起时经历的那些事,心想她真是一个坚强的姑娘,遭遇过那么多,但是当一切过去,依然可以笑得这么恬淡,温婉中甚至有着少女的稚嫩和天真。

他心里有些发痒,甚至有种忍不住凑过去,亲亲她脸颊的念头,他想触碰,想感觉下那是什么触感。

但也只是想想,大舅子在,他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只怕当场能被打死。

驴车很快到了街口,前往陵城的客车会经过这里,周围的农村人都会等在路口,等着客车经过。

他们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三五个附近村子的等在那里。

冬麦一眼就看到了两个眼熟的,一个是孙红霞,一个是林荣棠。

乍看到,有些意外,但也预料之中。

孙红霞怀上了,仗着肚子,轰轰烈烈地逼婚,这事算是成了,匆忙订了婚,听说最近也要结婚,人家去买衣服,倒是也情理之中。

只是太巧了,竟然要坐同一辆客车吗?

孙红霞一眼就看到了沈烈和冬麦,她目光轻轻地扫过沈烈后,便低下了头,抬起手,轻轻地落在自己肚子上。

林荣棠也看到了,他愣了下,之后唇边便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沈烈像没看到一样,扶着冬麦下了驴车。

江春耕冷冷地瞪了林荣棠一眼,大声小气的说:“沈烈,我妹交给你了,别让我妹受气,谁说我妹一句什么,你先替我打,你不打,等你回来我打你。”

沈烈笑着说:“好。”

说话间,正好客车来了,大家都急匆匆地要上去,沈烈便趁机牵住了冬麦的手。

虽然两个人开始谈对象了,但当时没几天就过了正路,过了正路后,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几乎没有,以至于他都没碰到过她的手。

如今趁机牵在手里,只觉得喜欢。

那双手软绵绵的,只是指腹那里带着薄茧。

沈烈牵着冬麦上车后,客车前面已经坐差不多满了,只剩下后排的座位,便领着冬麦往后排坐。

“你是不是晕车?”沈烈记得,上次她跟着林荣棠去陵城坐车,晕得挺厉害。

“嗯,是有点,不过也没要紧,反正没多远,忍忍就行了。”

“我给你按按,我记得以前听战友提过,按这边的穴位可以防止晕车。”

说着,他已经握起了她的手臂。

大庭广众之下,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亲昵,不过冬麦想着自己确实晕车,咬了咬唇,也就随他了。

这个时候,林荣棠已经扶着孙红霞上车了,孙红霞被林荣棠扶着,手还微微摸着自己的肚子,让人一看就感觉,这是位孕妇。

林荣棠看了看客车上,空位竟然只剩下后排的,和沈烈他们只是隔着一条很窄的过道,他略一犹豫了下,还是扶着孙红霞坐过去了。

孙红霞却毫无顾忌,虽然她现在没怀孕,但她觉得,自己身子好,结婚后,要想怀上还不是很快吗,等她怀上了,这都不是事,所以她现在虽然是假怀孕,但是给冬麦看看,也给沈烈看看,挺好的。

她想看沈烈眼馋的样子,想看冬麦失落的样子。

所以她特意要求坐靠过道的座位,这样就和沈烈只隔着那么窄的过道了。

她坐上去后,便低声抱怨:“怀孕可真难受,坐牛车过来,这一路颠簸得我浑身不舒服。”

林荣棠乌沉沉的眸子看向孙红霞,默了一会,才勾起一个笑来:“你忍忍吧,实在不行,靠我身上。”

他这话一出,前排就有人回头看,都觉得,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真是温柔体贴。

孙红霞自然感觉到众人羡慕的目光,她有些得意地瞟了冬麦一眼,便继续对林荣棠撒娇;“不了,我靠着你也不舒服,我就这么坐着就行,到了陵城,给我买点橘子汁吧,我想喝了。”

林荣棠低低地“嗯”了声:“好,给你买橘子汁。”

林荣棠对自己未婚妻的宠爱是如此直白,而孙红霞怀上孩子的喜悦明显带着显摆的张扬,冬麦看出来了,不过她也只是笑了下。

羡慕吗,说不羡慕是假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并不会因此失落了。

沈烈凉凉地看了一眼林荣棠和孙红霞那边,便轻轻地替冬麦胳膊上的穴位。

开始的时候,冬麦觉得有些疼,让他轻一点,沈烈应了声,之后便更加放轻了力道,她才觉得好受多了。

他为她按摩着的时候,她便抬眼看他。

现在天气暖和了,他只穿了一身的确良白衬衫,衬衫领口那里扣子是解开的,露出里面的麦色的肌肤,从他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鼓起的喉结。

她正盯着看,他的喉结便微微滑动,她不知怎么,某一处便跟着一缩,说不上来的感觉。

她忙挪开视线,垂下眼睛。

他总是喜欢挽起袖子,胳膊上有着结实流畅的肌肉,那肌肉随着他的用力而鼓起来,让人从身到心地感受到那刚硬的臂膀下蕴含着的力量。

她便想起她曾经咬过他,咬过三次呢。

一次是他拦着不让打林荣棠,她咬他,他却动也不动就那么盯着自己看。

一次是自己被林荣棠羞辱,迁怒于他。

还有一次,就是他要去做结扎,自己气得咬他了。

说起来,自己其实很少和人动手,唯一的一次是拿棍子要打林荣棠还没打成,但是三次咬人,却全都咬在他身上了。

她想着自己的牙齿咬过他这里,脸便突然红了,心里甚至也生出燥热来。

偏偏这个时候,他的拇指还轻轻地按压在她手腕穴道上,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口干舌燥,甚至想把他推开。

沈烈却在这个时候,低声说:“还记得你当时咬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