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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延说,“滚。”

肖珩走后,房间里空下来。

陆延先是抽了一根烟,点上烟之后把打火机往桌上扔,然后才拿起那张纸,就着烟雾去看那几个英文字母,最后把它和一张稚嫩的脸联系在一起。

是刚开始玩乐队那会儿总跟在他屁股后头跑的一个初三男孩。

那孩子天赋不错,尤其在陆延教他吉他之后,技术突飞猛进。

耳边仿佛响起处于变声期的、男孩粗哑的声音,那声音喋喋不休地追着他说:“听说你是这吉他玩得最好的人。”

“总有一天我会玩得比你更厉害!”

“我这次数学和英语加起来都不超过60分,不过成绩差也有好处……我妈本来不愿意让我学这个,但她想通了,只要以后能考上大学,什么大学不是大学。等我考上音乐学院,到那个时候我再来找你,你跟我认认真真比一场!”

陆延躺到床上,闭上眼。

眼前变成一片黑,但一张张脸仍无比清晰地浮现出来,矮个子主唱,贝斯手,键盘手……

那是他正式加入的第一个乐队。

名字他还记得,挺幼稚的,叫黑色心脏。

虽然高中之前也加过两个乐队,不过那种学生组成的校园乐队向来不长久,撑不过半年便解散了。说解散也不太正确,事实上那会儿还并没有什么‘解散’的概念,只是大家逐渐都不去彩排,排练永远缺人。

上高中之后玩乐队这件事才变得正式了些,开始去酒吧演出挣生活费。

那会儿的他什么样?

陆延记得那会儿他周末和假期睡在酒吧杂货间里,反复听一首歌,尤其里面那一句:just gotta get out,just gotta get right outta here.

(我必须出去, 我必须逃离这个地方)

陆延想着想着,觉得有些困了,但脑海里最后冒出来的场景,是一个灰暗的KTV包间。

桌上横七竖八地摆了一排酒瓶。

“他算个什么玩意儿,弹个破吉他,还以为自己——”

陆延想到这,猛地睁开了眼,睡意全无。

时间在这片漆黑又寂静的夜里显得异常迟缓,陆延躺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抬手去够枕边的手机。

刷了会儿网页之后,他点开微聊,犹豫一会儿,最后点开那片黑色头像。

陆延看着那片黑,手指点进输入栏。

但想想也没什么可发的。

他反复进输入界面,几分钟后,肖珩的信息倒是先来了。

[肖珩]:?

[肖珩]:[/图片]

肖珩发过来的是张截图,上面狗儿子三个字边上有个提示[正在输入中...]。

[肖珩]:输半天,你在写作文?

陆延一时间不知道该把关注点放在“狗儿子”这个备注上,还是问你没事点开对话框干什么。后面一句显然没法问……自己不也对着肖珩的聊天框看了半天。

陆延还没想好回什么。

说我闲着无聊?

我手滑?

陆延正想着,手里的手机震动两下,肖珩的语音通话拨了过来。

“还不睡?”肖珩的声音本来就懒散,现在估计是躺在床上,听起来更低哑,通过听筒传出来,仿佛贴在他耳边说话似的。

然而他又接着说:“写的什么作文……我亲爱的父亲?”

陆延:“……”

这声音,白瞎了。

安静一会儿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聊天。

陆延问:“你那什么备注。”

肖珩:“不喜欢?”

陆延只有一句话可说:“……给老子改。”

肖珩:“改什么。”

陆延:“改成延哥。”

“延狗?”

“延哥!操!”

肖珩笑了一声。

从手机里传出来的声音跟平时面对面说话时不太一样。

太近了。

明明隔着两堵墙和一个过道的距离,却从来没感觉那么近过,所有感官都被这个贴在耳边私语的声音无限放大。

陆延甚至能清楚地感知到肖珩说话时每一个音如何从唇齿间发出来,他也听到那点略微被拉长的尾音。男人语调一贯懒散,跟这如墨的夜色一道沉下去。

聊到最后,两个人都没再说话。

也没人提出要挂电话。

……

通话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陆延躺在床上,眼前是没开灯的房间,耳边是肖珩缱绻的呼吸声。

作者有话要说:dap:我终于拥有了……三个字母。

注:歌是皇后乐队:Bohemian Rhaps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