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丁骞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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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钟意听懂了——后备箱里有人。
周聿白请这位神秘贵客离去,这个位置远离市区,足够隐藏行迹,而车里的司机又是随行保镖,身上带着枪支和报警器。
出门在外,与和为贵,谁也不想大动干戈。
后备箱里的□□声愈发细弱。
车底盘却滚出一个浑身血污的男人。
高大黑暗身影拢在车旁。
他手上抡着柄左轮手枪,咯哒卸下弹夹,反手插进后兜。
抬手敲车窗,说的却是流利中文:“劳驾。”
“我朋友受了伤,还请你们好人做到底,帮个忙。”
周聿白不想淌浑水,平静道:“我可以把你们送去医院。”
“追杀我们的人很多。”那人眸光如雪刃,“我在车底待了这么久,你这保镖没察觉,显然不够合格,先生,我奉劝你千万别跟亡命之徒过不去,你们绝不是我的对手。我要的只是一个隐秘的房间,一点食物和水,一些药品,处理完伤口,我们自然会悄悄离开。”
周聿白举棋不定。
他是商人,不是冒险家,更不是慈善家。
钟意心惊肉跳从他怀里探出个脑袋。
窗外男人冷厉眸光扫来,突然怔忪。
他不敢置信,脑海里搜罗一张十四五岁的少女面孔,和男人怀中的漂亮面孔重叠起来。
迟疑开口:“钟意?”
周聿白深深蹙眉:“你们认识?”
钟意茫然了很久,盯着男人看了又看,犹豫道:“丁……骞?”
千里他乡遇故人。
周聿白把人带回了别墅。
后备箱里藏着个几近昏迷的中年男人,身材矮小,脸色苍白。
他被丁骞从爆炸的车群里拖出来,大腿受了伤,用衣物草草包扎了一下,现在鲜血已经浸染了半边身体。
从这人的外貌和昏迷吐露的字词来看,应该来自东南亚某个小国。
也不是普通人的气质,更像政客一类。
这事就有些棘手。
至少要足够小心谨慎。
周聿白把人转移到别墅的酒窖——没有人带路,根本找不到的地方。
食物药品应有尽有,甚至提供了一位家庭医生,去看看伤者的伤势。
司机去清除车里的血迹,也要看看回程的路上,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钟意从认出丁骞的那一刻起,神思就有些恍惚。
要不是大概了解她的情史,周聿白会以为这个男人和她有什么关系。
“他是我姐以前的男朋友。”
“那个小混混?”
“是啊。我姐念高中的时候,下晚自习后会去我妈妈的糖水店,帮忙收摊,有一天她看见路边坐了个喝得烂醉、脸上还带着伤的男人,就端了碗糖水给他解酒,那就是丁骞。后来丁骞就经常来找我姐,丁骞是个孤儿,是在赌场长大的,打架也很厉害,让人闻风丧胆的那种。”
钟意发呆了很久,轻声道:“我真的很不喜欢他。他俩瞒着我爸爸妈妈偷偷谈恋爱,我姐表面上乖乖的,被他带着逃课,也做过不少叛逆事。我跟我姐住一个房间,根本不敢告诉我爸妈这些事,他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又经常吵架闹分手,丁骞最后不告而别,我姐伤心了好久。”
“原来他就是那位让你少女时期对男生全无好感的罪魁祸首。”
周聿白后脑勺枕着手臂,闲闲笑道。
“他现在气质变了好多,看起来也很危险。”钟意没由来有点慌张,“他带来的那个人应该也不是普通人,我心底有点害怕,等那人醒过来,让他们快点走吧。”
周聿白垂眸,浓密睫毛掩过眸底精光,颔首:“我自有打算。”
第二日丁骞从地下酒窖出来。
他还是昨天那身装扮,只是黑衣黑裤上干涸的血污并不明显。
明显的是他高大精壮的身体,宽肩猿腰,肌肉紧绷。
脸已经洗干净——
极短的寸头,相对于五官长相,他的气质更夺人眼球。
凌厉得像一把刀。
一把锋利、嚣张,冒着寒光,随时都能出鞘见血的冷兵器。
如果说周聿白是峭壁上的雪莲花。
那丁骞应该就是一块溅血的冰刃。
为了护送酒窖那位出逃欧洲的雇主,丁骞一行人死伤不少,在巴黎就出动了八部车。
还是暴露了。
“多谢周先生的援手,我朋友已经醒了,现在想请周先生借一步说话。”
丁骞侧身,请他去酒窖跑一趟,“周先生您应该是个生意人,有桩买卖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周聿白在沙发上坐着,挡着身后的钟意。
他知道钟意不喜欢丁骞。
他若有所思,最后长腿一收,理理雪白衣袖:“有幸受邀,丁先生带路。”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往外走。
丁骞想起点什么,语气平静回头扔给钟意一句话:“别告诉你姐。”
钟意差点跳起来。
她当然不会!
周聿白在酒窖待了很久。
不知道他们聊些什么。
等周聿白从地下室出来,钟意明显从他眼底看到了野心。
她忧心忡忡跟在他身后。
他温声安慰她:“没什么事,只是帮他们脱险,不需要我们做任何事。”
丁骞洗了个澡。
换上了周聿白的衬衫西裤,拎着公文包,戴上名表,金丝眼镜,假发。
摇身一变成了商务精英,进城办事。
钟意和周聿白的这趟度假,本来后面还有行程。
现在也全部取消,两人每天在别墅里散步遛狗。
没有机会再去巴黎各餐厅品尝美食,周聿白也没请厨师上门。
钟意包揽了做饭的任务。
她煮糖水真是一把好手,做饭差强人意。
好在别墅里尽是西餐食材,烹饪简单,也不过分讲究厨艺。
周聿白也会挽袖过来帮忙。
他养尊处优惯了,从来没下过厨,也就是看着别人上手,再看着钟意,过去给她搭把手。
也要准备酒窖那位病人的一日三餐。
他亲自端过去,再聊几句。
丁骞好几天没有回来。
回来时又换了一身衣物,破洞牛仔裤和花衬衫,戴着墨镜和长假发。
琴包里鼓鼓囊囊。
当然不是乐器。
那琴包搁在地板,发出金属的冷酷声响。
钟意在厨房用牛奶煮糖水。
欧洲买不到国内食材,她去亚超挑挑选选,也拼凑出几样。
她心情实在不妙。
这几天胡思乱想,很需要吃点甜食压压惊。
好像酒窖那位先生也喜欢她煮的东西。
周聿白说,这个人是华裔,祖上也是从南省迁过去的。
钟意看见丁骞心情更不妙。
她就是没由来对他排斥,不喜欢、讨厌,甚至恨到牙痒痒的地步。
他害了她姐姐。
丁骞也从不跟钟意搭话。
他目不斜视路过厨房,闻到甜甜的香气,脚步倒是顿了顿。
侧首问她:“煮糖水?”
“嗯。”
“给我来一碗。”
钟意冷冷淡淡给他盛了一碗,不耐烦搁在桌子上。
转身上楼。
丁骞舀勺喝了一口,冷戾面色倏然平静下来。
整个人都柔和不少。
他也熟悉这个味道。
那家糖水店,那个笑起来怯怯又腼腆的女孩,在夏日的夜里,站在他面前像朵晚香玉,端着糖水塞进他手里。
后来她会跑到他简陋的住所,酷热的夏日,守在热腾腾的炉灶前。
专门为他煮一碗糖水。
十几岁的恋爱,光明和黑夜的交缠,好像是一场没有出路的绝境。
幸福和痛苦一直交替。
她抱着他哭了太多次,后来渐渐就不爱哭了。
连他把死讯传给她,都听闻她没掉过一滴眼泪。
丁骞只喝了一口。
哐当把那碗糖水推开,抑制着血管里迸发的痛苦和冲动,霍然起身,面色冷酷地朝楼下走去。
几个人在别墅互不干扰地住了几日。
最后丁骞要带着人走,周聿白也要带着钟意回国。
本来就是萍水相逢,也不需要任何告别词。
丁骞临走的时候还是找了钟意。
那时候钟意和周聿白在书房下棋,两人肩挨着肩,脑袋凑在一起,看起来就是情侣间的亲密。
这才是正常人的世界。
“你姐还好吧?”
有周聿白在,钟意起码对他收敛了几分。
她垂眼:“不用你记挂,她挺好的,已经结婚生子了。”
“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丁骞站得像一杆枪,语气缓了缓:“她就喜欢女儿,孩子几岁了?”
“快三岁了。”
枝枝刚出生的时候很像眼前这个男人,她那时候看一眼就明白了。
庆幸的是,随着枝枝长大,像妈妈的地方越来越多。
丁骞沉默了很久。
最后疲倦地垂着脑袋,阖上冷厉的浓眉下的一双鹰眼。
他语气平静,像下最后通牒:“给她打个电话,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钟意不愿意,柳眉倒竖:“你不要打搅她。”
“我不会。”他滚了滚喉结,“在她那,我早就死了。”
最后还是周聿白拍了拍钟意的脑袋。
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拨了个电话给钟心。
钟心温柔的嗓音从话筒里传出来:“意意,怎么了?”
丁骞眸光乍亮,脚步一动,又生生抑住。
他直勾勾盯着钟意的手机。
“姐,你最近忙不忙?”
“有点忙呢,最近公司事情有点多,老板又让我带了两个新同事,我还得手把手教她们业务,连着加了好几天的班。”
钟意笑道:“那你这是升职了呀,老板涨薪水了吗?”
钟心笑眯眯道:“升了主管,薪水涨了20%,年假也加了几天,还算资本家有良心,我这还想着庆祝一下呢,打算带着全家人出去玩几天。”
“姐你真厉害,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你们那破公司,老板再不好好挽留你,我都要吐槽他目不识珠,真替你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