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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调换一下性别,像我这样把人拍晕然后动手动脚的行为显然是极度无耻的。

虽然就算不调换性别, 也很无耻。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时有些无法面对清醒的受害者,于是并没有弄醒石之轩,而是把他抱回了家。

我租来的房子只有一间狭小的卧室, 放下一张床之后, 连转身都有些困难。

我原本是准备出去清醒一下的, 然而看着床上双眸紧闭的男人, 却又不知为何蹲在了床边,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来时的大唐, 江湖上尚有花间派的传说,但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偶有些风流侠少被传成花间派的传人,也没法证实, 侯希白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花间派传人,但我不喜欢他对我的态度, 所以来不及仔细观察,而这个昨夜悄然出现的石之轩,却当真符合了我对花间派传人的一切想象。

在此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我会喜欢上哪一种男人, 补天阁少有女杀手, 倒是很多专精魅道的“月女”,一向被划分为刺客行列,但和我的接触也不算多。

我曾听人提起过, 武功权势金钱,男人只要满足了这三点之中的任何一点,就可算是良人,倘若满足了两点以上,就足以令天下女子趋之若鹜。

我显然不是天下女子中的一员,因为我要的不是武功权势金钱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我对男人的要求,仔细想来应该和男人对女子的要求差不多,一要长相出众,二要性格对味,三要合我心意。

石之轩显然满足了一三两点,之所以第二点存疑,是因为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尚短,还不知道他的性格究竟如何。

原本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不知为何,我看着他的脸,视线总要向下移,仿佛有一种天然的危机感在促使我……试探一下。

我在怀疑石之轩那方面的能力。

我觉得我可能脑子坏掉了。

这一点都不像个未经人事的十八岁少女。

我站起身,出了房间,拎了个木桶去打了点水,然后洗了一把脸。

满脑子的废料果然干净了许多。

灶台上还剩了昨夜带回来的猎物,我把野鸡的毛褪干净,掏去内脏,仔细清洗了几遍,然后上大锅熬汤,蛇肉掐头去尾,剥皮取骨,斩碎成段,过葱姜水,翻炒成微黄色,下黄酒白汤,大火烧开,随即熄炉火,用余温将蛇羹焖烂。

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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