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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这心就好。”

林平春的承诺让江保宗心情大好,他就知道他教养大的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

只是这会儿心头的大石还没落下,江保宗不知道徐林氏的态度,对方真的能够心无芥蒂的接受他的女儿吗?

——

“姑母,这是我亲手做的泡菜,脆爽可口,那些酒馆饭庄都很喜欢,听娘亲说表哥念书辛苦,特地拿了两坛过来,这泡菜啊,最是开胃了。”

林家,一个十四五岁模样娇俏的小姑娘正坐在林徐氏身旁,抱着她的手臂亲昵歪缠。

“你啊,心里就记挂着我和你表哥,大老远的还送泡菜过来。”

或许是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缘故,林徐氏的脾气并不好,常年板着脸,就好像别人欠了她两吊钱似的,她的颧骨高凸,脸上两道深刻的法令纹,看上去就不好相处。

只是此刻林徐氏显然心情大好,笑靥如花,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

这会儿抱着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宝珠,她虽然喊林徐氏一声姑母,但严格说起来,两家的关系已经比较远了。

林徐氏的父亲和徐宝珠的爷爷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宝珠的父亲这一辈,已经没什么交往,只是同住一个村子,还是同宗,逢年过节以及办喜事的时候会互相邀请罢了。

林徐氏和徐宝珠的交好纯属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脚下给儿子采摘鲜嫩的野菜,意外摔伤了脚,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宝珠救下,两人一见如故,从此交往也变得频繁起来。

徐宝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样脾气都讨林徐氏的喜欢,加上林徐氏身为寡妇不能频繁出门,而徐宝珠愿意主动上门陪她聊天的缘故,一段时间下来,林徐氏早已将徐宝珠当作女儿看待。

“好吃,咱们宝珠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姑娘,谁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气了。”

林徐氏尝了一口徐宝珠带来的泡菜,立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这个远方侄女还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种叫做豆腐乳的东西让家里大赚一笔,现在又研究出这个叫做泡菜的东西,想来她堂兄一家又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这么聪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这样一个金娃娃,何至于看江家人的脸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样一个傻子呢。

等等,为什么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

林徐氏心中一动,仔细端详了一番她这好侄女的外貌。

虽然只是十三岁的年纪,可徐宝珠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圆,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好身段,对方的出生虽然配不上她的读书人儿子,可胜在身体健康,头脑聪慧,而且还是她娘家姑娘,这样一个闺女,也勉强配得上她的儿子。

反正再怎么样也比江家那个傻子好!

林徐氏的心中烧起一把火,握着徐宝珠的手越看越喜欢。

而徐宝珠装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只是羞涩地低下头,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她是半年前穿越到这具身体里的,万万没想到,这具身体的远方表哥居然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痴情探花林平春。

徐宝珠穿越前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时光里,念过许多林平春写给亡妻的传世之作,将他视为自己的偶像。

在历史流传下来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师的女儿,自幼患有脑疾,也就是后世的痴呆,可林平春依旧对妻子不离不弃,在考中秀才功名后就与妻子成婚,即便妻子过门八年不曾怀孕,也没有纳二色。

只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个没福气的,在林平春进京赶考的时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传来时,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恸大哭,为此还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告妻书,让后人对这段感情无比唏嘘。

亡妻死后,林平春不肯再娶,让另一个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只是迫于母亲的压力纳了一个小妾传承香火,他的余生写的诗词多数还是有关于亡妻的,更让人感怀他的痴情。

徐宝珠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够近距离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围观这一段传唱千年的爱情。

一开始,她只想默默旁观,可当她借由徐林氏的关系接近林平春之后,她想要的更多了。

那样一个痴情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不能属于她呢?后世传唱的林江情终究是悲剧,江妩那样的身体根本就不适合当林平春的妻子,她的介入并不是想要抢走江妩的东西,而是将一切拨乱反正,林平春不娶江妩,就不会为了她郁郁终身,江妩不嫁给林平春,未必会如同历史记载的那样早亡,徐宝珠安慰自己,她或许是在做一件善事。

从林家离开后,徐宝珠抱着两个已经空了的坛子,心里思忖着该怎么做才能在不损害林平春名声的基础上让林江两家接触亲事。

此时霍凛冬正带着红着眼眶,好不可怜的江妩回江家,两边打了一个照面,霍凛冬不认识徐宝珠,跟没看到人一般擦肩而过,而徐宝珠则愣了愣,她自然认出了江妩,可站在江妩身边的那个人呢?

想着那虽然俊秀出挑,却有些阴郁的男人,徐宝珠抿了抿唇,然后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