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雷锋和牛魔王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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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李承乾第一次被人打劫完全不知所措,只是眼睛瞪得老大,嘴里发出护食的怪叫,云烨在学校早练就了一身抢饭的过硬功夫,轻轻在李承乾屁股上抚摸一把,李承乾抱在怀里的葡桃就落在云烨手中。皇家侍卫握着刀柄不知要不要将这个大胆蟊贼就地正法。慌乱之中,云烨在李承乾的惨叫声中拎着一大串葡桃在内侍高山仰止的目光中出了寝帐,被抬着落荒而逃。
没人被处罚,也没人夺回赃物,李承乾已经习惯了这种游戏,他抢云烨的饭食早就不是一次两次了。只能趴在床榻上捶胸顿足的发誓一定要报葡桃被夺之耻。
云烨简化设计的独轮车被大量制作,这种一个人就可以操作的运输工具让牛进达叹为观止,人能行走的路独轮车就可行走。力大无穷的老牛让人在独轮车上装载了五百斤粮食,挂上风帆,在校场来回飞奔,如同幼儿得到一件最新的玩具。事实上云烨并没有做大的改动,这一传自三国时期的蜀地运输工具已进化的相当完善,云烨只不过增加了铁质轮轴,将圆木锯成的车轮制成带有轮辐的轻便车轮,再增加一幅可调风帆,借风力而行轻便省力。即使其余军士没有老牛的变态力气,载上两石粮食还是没有问题的。程咬金早早准备好将整个左武卫变成运粮大队。除去必要的守卫力量,打算乘着大军回京的机会,一次带走十万石粮食。
云烨不知不觉已经有很多财产,由于在太子殿下的表彰会上露脸,陇右诸大族对这个什么什么侯爷甚是关注,传自酒泉的夜光杯,一送就是两对,让三花聚顶仁兄肉疼的直哆嗦。云烨看着四个黑不溜球三扁四不圆的杯子有扔到垃圾堆的心思。后世三十块钱一对,比这精致多了,透过杯壁能影约看到人影的极品你讲讲价二十元拿走还算友情价。你倒是直接上荤菜,真金白银的我又不嫌弃。面无表情让这些土财主心头忐忑,这京师里来的侯爷胃口就是不一般,五百贯的杯子都不上眼。于是波斯的银壶论套,和阗的玉石论箱,在收到两块人头大小的玛瑙后,侯爷终于露出笑脸,这让陇右众人长出一口气。嘴里哼着发财啦,发财啦的小调回到营帐,却发现李承乾,程处默,长孙冲,李怀仁四位正在你一块,我一块的分赃,怒发冲冠,大吼一声惊起饿狼四头,乌泱泱四散奔逃,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有意无意的用膝盖碰到云烨的屁股,在他的惨嚎声里,强盗满载而归,独留下伤心欲绝的云烨暗自垂泪……
大军拔营归京,陇右道大小官员赶来相送,一杯送行酒饮下,麻衣单衫的牛进达推起独轮车扬声大喝:“启程!”五百全副武装的骑兵在前面隆隆开进,程处默,李怀仁两骑并行压阵在后,率先踏上回京的归途。云烨率领后勤营赶着数百辆马车牛车满载着粮食物资随后出发。牛进达抛开公侯身份带着五千架独轮车紧紧跟随。老程与太子在后营,押运着缴获的战利品随时准备接应牛进达的独轮车队伍,必要时可以轮流推车。
五十里,这是大军在开拔前就定好的行程。从日出到午时休整,暂歇一个时辰,在行军直至目地。由于是乘车,后勤营要快一些,在宿营地准备好饭食,热水,等待牛进达车队的到来。左武卫与在云烨的建议下为节省吃饭时间。统一做饭,直径一米的大锅一字排开百十口,一勺肉菜,一勺肉汤,一个硕大的干饼,就是军士全部的晚餐。
云烨一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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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一瘸一拐的拿着一个酒葫芦来到正在埋头吃饭的牛进达跟前,在竹杯里斟满烈酒双手捧给老牛,老牛一口抽干,云烨知道老牛好酒,又斟满一杯说:“牛伯伯,再喝一杯吧解解乏,”老牛头也不抬,温声道:“军规不许,每晚一杯酒这已经违令了,老夫身为军法官焉能自乱法度,其他弟兄有没有?”
老牛还是一板一眼的性子,这或许是他惩罚了无数违纪将士却无人记恨的原因。
“每人都有一碗,这一杯是小侄的,就请您老代劳。”
老牛没说话,一仰脖又灌下一大杯,送回酒杯,冲云烨挥挥手,转身去巡视营帐。
两千三百里路,这是唐时从兰州到长安的距离,每日行军五十里,需要整整一个半月。从兰州出发不到三天就一头扎进茫茫群山,道路崎岖不平,蜿蜒曲折,前队已到山巅,后队才到山脚,勉强通过一辆马车的大路在唐时已是交通便捷的保证。以前读到历史上唐朝丢失西域就充满失望,对大唐控制力减弱难过,现在才知道,长安要控制遥远的西域需要付出何等的代价。顽固的唐朝人为开拓疆域一代代人前赴后继慷慨赴死。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我不同意诗人的见解,他只看到无定河边的尸骨,却没看到丝绸古道的繁华,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何谈大唐盛世。域外的牧羊人是野蛮的,没有是非观念,没有礼义廉耻,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给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却没有给他们创造,劳动的本能。向苍天抢食物,向大地抢食物,向邻居抢食物,如果必要,他们不介意向自己父母抢食物。他们什么都吃,包括吃人,只要自己的基因能遗传下来,拳头和弯刀就是他们利益的基础。
老牛脖子上青筋迸现,独轮车上高高的麻袋如山般沉重,他毕竟老了,独轮车上的粮食太多太重,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这位发誓不要再有一人饿死的彪悍猛将衣衫被汗水湿透。云烨默默拉起独轮车前的绳索挂在肩上,一步一步往山上趟。“谁能想到,一个国公在推车,一个侯爷在拉车?”云烨气喘吁吁的问老牛?
“狗屁的国公,侯爷,这世上国公侯爷多去了,没见谁多长出一个鸟,还不是要吃喝拉撒睡,人啊,不能让自己太安逸了,身子安逸了,心就麻木了,这他娘的和咸鱼有什么区别?老子一生,造过反,杀过人,很多,睡过的娘们不计其数,那又如何?要不是有那麽一个念头撑着,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陛下对老牛有大恩,这一辈子就卖给他了。早年间爹娘,兄妹生生饿死,我就恨自己怎么没死,大哥把最后一块麸皮团子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吞下去了,我活了,大哥死了,他给我的不是麸皮团子,是命啊!老夫这条命不光是自己的,还是我全家一十三口的,老夫怎敢不活的堂堂正正?有朝一日老夫活到头了,在地下见到大哥,老夫可一告诉他,这一辈子活的精彩,活得自在,活的堂堂正正,你给我的命,我没有糟蹋,一天都没糟蹋。”
天哪,老牛成了圣人,云烨发誓他看到老牛身上闪着金光,这金光刺得眼睛生疼,心里萎缩。以前听说过雷锋等圣人,总觉得有些假,现在看来,不是他们假,而是自己活的就假。皮袍下的小人说的就是自己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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