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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长细瘦的手指在翡翠白玉烟枪上轻轻摩挲片刻,随手丢至床上。

女人打了个呵欠,慢腾腾起身,一摇三摆走到盥洗台前。

拧开水龙头,轻轻拨弄,眼神慵懒迷离,身体面条似的提不起劲。

身后传来动静。

女人从镜中看见来者。

“你怎么来了?”

她懒懒一笑,风情万种。

“正好,过来帮我选件旗袍,今天……”

话未竟,镜中的表情转为惊恐!

“你做什————”

呼之欲出的尖叫随即被堵在喉咙,她拼命挣扎扭动,去抓去抠对方的手,平日保养得宜的蔻丹因用力掐入而折断,血从缝隙流出,分不清是谁的伤口。

可,这只能引来对方更加穷凶极恶的回应。

女人下意识张大嘴巴!

她呼吸不到半点急欲摄入的空气,反倒加速自己死亡的进程。

平时一笑就能令男人神魂颠倒的面容此刻扭曲狰狞,额上青筋暴起,眼珠一点点往上翻,天昏地暗之际,一闪而过的念头令她恍惚察觉,勒住自己脖子的衣物,正是自己刚刚丢在床上的睡衣外袍。

那件丝绸外袍,上个月被买回来之后,她就喜欢得很,常常穿着

拖鞋被踢开,身体被拖着往卧室走,赤足在地板上留下两道湿痕。

勒住她的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见她还有力气挣动,便又加了几分力道。

对一个濒死的人而言,生命被缩短在分分秒秒之间。

渐渐,她的双腿停止蹬动。

香躯瘫软在床上,杏眼却还圆睁,直直瞪着天花板。

死不瞑目。

……

雅琪兴致勃勃摆弄着自己桌上的化妆品。

她在双妹和夏士莲两个牌子的雪花膏之间犹豫半天,终于忍不住挑了新买的夏士莲。

新包装的瓶口拧开时有些发涩,但抹在脸上的扑鼻香气很快磨灭她最后一丝不舍。

看着镜中的自己,雅琪的心情也随之明媚起来。

于她而言,只不过是万千个夜晚里的平凡一夜。

可这个夜晚,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发生了微妙变化。

“雅琪,凌少来了,想见你!”

雅琪倏地回头,又很快扭过来,抓起离自己最远,还未开封过的丹祺唇膏。

打开,旋扭,对着镜子仔细上色。

这是她新近从永安百货买到的洋货,好几天都没舍得用。

后面的大班笑嘻嘻走近。

“听见凌少过来这么开心呀?”

雅琪对着镜子美目一扫:“我看你比我还开心,嘴巴都快咧到耳朵去了!”

大班道:“凌少又俊俏,说话又好听,又会哄人,谁不喜欢?可惜比起真正的阔少还差了点,不过那么俊俏的脸足够了,也不知道他今晚买不买你的出街钟,要是年轻个十几二十岁,我宁可倒贴,也要跟他出去的咯!”

雅琪撇撇嘴,没说什么,只顾着端详镜中的自己。

朱唇烈焰,印出妆容精致的娟秀面容。

凌少应该会发现她今晚的不一样吧?

说话间,大班瞥见旁边怯生生的年轻女孩。

“愣着做什么,跟我一起出去啊,凌少还带了朋友过来,正好!”

年轻女孩叫萝丝,几天前刚刚应聘上翡冷翠的舞女,还不太懂规矩,也没见过太多场面。

“凌少是谁?这儿的常客吗?”她好奇道。

三人穿过灯光闪闪的回马廊,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韵律。

雅琪没有作答的兴致,也就是大班回了一句:“快跟上来!”

萝丝只好诶了一声,努力适应高跟鞋带来的不适。

她家境本来还算小康,本人也在中学读书,前几年父亲急病去世,家里没了顶梁柱,一夜之间塌了天,为了供弟弟上学,萝丝只能选择到翡冷翠来上班。

如此遭遇的人,舞场大班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身不由己的飘萍。

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人口中得知,凌少全名叫凌枢,其实是江湾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跟她跳舞的这人叫程思,是凌枢的同僚和好友。

程思样貌也端正,但跟凌枢在一起,难免还是有月华和星辉的对比。

萝丝的目光,禁不住再次随着舞场灯光追逐那道身影。

凌枢的舞跳得很好。

舞步轻快矫健。

没抹发油的发丝在步伐的挪动中轻轻跳跃。

一下一下,就像萝丝怦然的少女心。

她将目光落在对方的眼角。

流光牵出一丝飞扬,瞬间在胸口炸开烙痕,朱砂桃花,鲜艳夺目。

“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还能有舞女倒贴小费!”

耳边传来程思的嘀咕。

萝丝定睛一看,果然看见雅琪将一团包好的小手帕塞到凌枢手里。

这年头,舞场分三六九等,去舞场的客人也分三教九流,但再吝啬的客人,也得给舞女开一瓶酒,花点小费。

那些出手阔绰的,也许还会一掷千金,带舞女出街,甚至常年包下酒店房间,买下寓所,金屋藏娇。

但,萝丝还是头一回看见舞女倒贴客人的。

本该震惊的心情,却在看见凌枢的时候悄悄平复了。

萝丝甚至觉得可以理解,要换作是她,说不定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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